深圳市高级中学南校区
详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28号
- 所在区: 福田区
- 邮编:518000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初级中学)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深圳市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88306312
- 联系电话: 0755-83939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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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28号
深圳高级中学(集团)南校区,位于福田区香蜜湖片区农林路28号,校园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前身为福田区深南中学,2010年,深圳市高级中学合并原深南中学,设深圳市高级中学初中部,承担初中教学任务;2016年集团成立后,为深圳高级中学(集团)南校区。
在深高集团中,南校区的定位是“精雕细琢,追求精致”。注重课程教学改革,新课程理念渗入每位教师日常教学,近五年中考高分段人数和平均分名列全市前茅。在提升学生素养方面,南校区特色鲜明,成效显著,自主开发了GLOBE德育课程体系和发展性校本课程体系。南校区以思政为引领,搭建了以体育、艺术、科技和劳动为主体的互动课程平台;同时定期开展慧育家长课堂、馨育班主任课程,大力推进全员育人,初步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和生态劳动教育的特色。
南校区致力于建设“全链视角、评价驱动、精致化发展”的精品初中,力求成为新时代初中优质教育的典范,成为集团内的新评价根据地。
邵爱国,中共党员,中学正高级教师、深圳高级中学(集团)党委书记、华中师范大学和深圳大学硕士生导师、广东省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广东省数学会数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政府督学、粤港澳大湾区中小学校长联合会副主席、深圳市数学学会副会长、深圳市教育学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坪山区第一届人大常委、深圳市政协委员。曾获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优秀教练、“深圳市十佳校长”、“深圳市教书育人模范”、“深圳市教育改革先锋人物”、“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圳市高考工作先进个人”、“深圳教育改革创新年度教育人物”等荣誉称号,曾赴香港科技大学、华威大学、布朗大学进修访问。
宋德意,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深圳高级中学(集团)党委副书记、校长。南粤优秀教师,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教育学会常务理事,深圳市政府督学,罗湖区第七届、第八届人大代表。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先后任教于湖北省黄冈中学、深圳中学,曾连续10多年任教高三。担任深圳中学副校长8年,一直主管教学和高三。主编、参编教育教学书籍10余种。
地铁7号线农林站A口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40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深价联字[2002]37号文,住宿费仍按深价(2001)49号文的规定执行,即: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00元。住宿费只能用于学生宿舍的维修、水电及管理费用开支。
一、资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以下情况交其中一样即可: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