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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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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附属中学

详细地址: 初中部: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0353号;高中部: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0019号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54
  • 学校性质:公办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自主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深圳市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6453163
  • 联系电话: 0755-26453698
官方微信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自主招生

  深圳大学附属中学(简称:深大附中)创办于1986年,是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龙头学校、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一级学校、深圳市教育局直属重点中学,是深圳市第一所大学附中。目前,学校形成中心校区、前海校区、盐田校区“一校三部”的办学格局,涵盖初中、高中学段。中心校区及前海校区坐落在南山区前海路,地处前海蛇口自贸区,毗邻4A景区青青世界,位置优越,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盐田校区位于盐田区青云路,背靠梧桐山国家森林公园,面朝大鹏湾,推窗见海,抬头望山,是一所山海相伴、适合读书的现代化海景校园。学校现有70多个教学班,340多位教职工,3400多名学生。2026年,盐田校区借址办学,2027年,新校园将在盐田青云路正式启用,办学规模正进一步扩大。

  创校以来,学校秉持“少年心事当拿云”的校训和“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厚积薄发,各成乃器”的办学理念,坚持“做有情怀的教育,办有故事的学校”。紧随国家和大湾区发展步伐,打造和谐附中、特色附中、精品附中,在全国大学附中中脱颖而出,办学质量一直稳居深圳前列,成为一所特色明、学风浓、质量优、声誉高的特区品牌大学附中。

  屡获殊荣示范引领

  学校先后获评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广东省数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校、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项目校、首批广东省中小学科学教育示范校、全国首批智能研修平台规模化应用领航培育区(校)。还荣获深圳市办学效益奖、深圳市首批德育示范学校、深圳市教育科研基地学校、深圳市首批未来教育基地学校、深圳市义务教育学科项目式学习实验学校、深圳知名品牌学校等称号,2021年入选教育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

  双高衔接,优势独特

  作为深圳市第一所公办大学附中,学校具有“高校-高中”衔接的独特办学优势。深圳大学是全国著名的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也是深圳市学科门类最全、综合实力最强的大学,能够为附中发展带来丰富的资源和全面的支持。学校依托与深圳大学的深度联动,构建“高中+高校”贯通培养体系,建立双导师制、项目式学习机制,以科研引路拓展教学边界,共同培养引领未来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深圳大学大批专家教授走进附中,指导课程建设,开设高端讲座,讲授前沿知识,开设校本课程,协助辅导学科竞赛;附中师生也走进深圳大学,共享大学丰富的课程、图书资源和先进的实验设备。

  名师荟萃,杏坛生辉

  学校拥有一支名师善引领、骨干肯担当、后浪能突击的教师队伍。汇聚7名中学正高级教师和数十名特级教师、省市名师、名班主任和工作室主持人,近百位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和学科竞赛金牌教练。新引进教师均为全国名师,新聘青年教师均来自全国双一流高校和重点师范院校。学科教研组实力名列全市前茅,化学、生物、历史等教研组获评广东省示范教研组,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较大的影响力。

  课程体系,成果卓著

  学校构建多元立体的课程体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成果显著,众多学子在国际级、国家级、省级竞赛中屡获大奖,大批学生跻身海内外顶尖学府。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进入教育部、中科协全国高中500强榜单,4人夺得国家级奥赛奖牌,20多名同学获保送清华、北大、复旦、浙大等名牌大学。科创课程积淀深厚,获评首批广东省中小学科学教育示范校、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创新团队,与加州大学、深圳大学、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科大讯飞等合作,共建科创基地和实验室,晋级全国赛项目数量名列全省前列。

  艺体教育,独树一帜

  艺体教育高端发展,艺术、体育班专业考试通过率高、录取学校层次高,合唱团唱响央视舞台,学生得到李谷一、张明敏等著名歌唱家现场指导。舞蹈队屡获省艺术展演一等奖。高水平运动队摘金夺银,涌现20余名一级运动员,乒乓球、游泳、跆拳道、羽毛球入选省市传统项目,孙颖莎、王楠等奥运冠军先后到校指导。学校成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山东大学、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校的优质生源基地。

  硬件一流,优美校园

  中心校区及前海校区拥有教学、科技、艺术、电教、体育、文化、生活等七大中心,教室全部配备先进的教学互动多媒体系统和智能门禁系统,建有智能化实验室、足球场、羽毛球馆、田径场、数字文史馆等一流设施。盐田校区总投资概算约5.99亿元,总建筑面积7.35万平方米,由知名团队依山就势设计,打造立体式、景观化的“会呼吸”的海景高中。大部分教室和宿舍拥揽山海景观,配备可容纳千人的报告厅、创新实验室、艺术工坊、风雨操场等,人均面积和设施配置对标深圳一流高中标准。

  交流共享,合作共赢

  作为集团龙头学校,深大附中继续发挥优质资源辐射作用,推进集团化办学,现有集团校15所,统筹所属的中小学、幼儿园,探索以优质名校为龙头、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的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新模式。此外,深大附中相继与桂林市第十六中学、翻身实验学校及晟才高级中学展开深度交流与结对帮扶,以务实行动诠释教育担当,用真诚合作绘就发展同心圆。

  新时期,学校将弘扬拿云文化,践行追梦教育,立足深圳,面向世界,培养胸怀天下的爱国者、乐学善思的探究者、勇于批判的创新者和美好生活的建设者。深大附中始终把满足特区人民对优质教育的热切需求作为核心使命,与全体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携手,共同描绘“高原之上见群峰”的壮丽图景,奋力打造一所有温度、有厚度、有高度的现代化卓越附中,打造大学附中的深圳样板,争当特区教育先行示范先锋。

  文思源,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总校长、深大附中党委书记,中学正高级教师。曾任湖南省衡阳市第八中学校长、党委副书记,衡阳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等职务,是衡阳市基础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曾荣获“湖南省徐特立奖”(湖南省教育教学最高奖,每5年评1次,2022年11月修订前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入选衡阳市首批优秀专家人才库,是十二届衡阳市市委候补委员。曾获全国课堂教学一等奖、衡阳市“五四”青年奖章。参与编写《中国古典诗词鉴赏》《高三语文复习100课时》。多篇论文获省、市评比一等奖。

  边海峰,深大附中校长,中学高级教师,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圳市委教育工委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国高中数学竞赛优秀教练员,广东省青年数学教师说课比赛一等奖,广东省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辅导员。2015年以来主持广东省、深圳市教育科研规划重点课题各一项,同期发表论文多篇。

  前海校区:深大附中站;中心校区:月亮湾花园站;地铁站:5号线荔湾站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初中部:不收费  高中部:不收费

收费依据:  初中部:《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高中部:《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深价联字[2002]37号文),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初中部:不收费  高中部:普通高中1131元/学期(含杂费、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

收费依据:  初中部:《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高中部:《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深价联字[2002]37号文):深圳市各类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表。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初中部:400元/学期  高中部:450元/学期

收费依据:  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深价联字[2002]37号文,住宿费仍按深价(2001)49号文的规定执行,即: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00元。住宿费只能用于学生宿舍的维修、水电及管理费用开支。  

资助奖励(国家)

  一、资助申请条件:

  具有深圳市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二、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以下情况交其中一样即可: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④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⑤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材料;⑥特困职工证;⑦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附件: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含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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