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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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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六联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迎春路45号

  • 所在区: 坪山区
  • 邮编:518118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小学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坪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8344505
  • 联系电话: 0755-84283595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坪山区六联小学创办于1958年,2020年实施改扩建工程,2024年全新校园正式投入使用。学校以“书山叠院”为设计理念,融合安全、高效、美观、智慧与绿色元素,打造出高密度社区中的“城市绿洲”。校园占地面积1.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设置36个教学班,配备多媒体智慧教室、创客实验室、多功能报告厅等智能化教学空间,以及标准化体育馆、多功能艺术场所、开放式图书馆等设施,全方位满足现代化教育需求。

  学校构建起专业化的师资体系:领导班子锐意进取,教师团队涵盖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海归教育人才、市/区级骨干教师,以及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和核心成员。

  通过“党建引领发展”战略,学校践行“友善·幸福”教育理念,以“成就金色童年,做幸福快乐人”为办学宗旨,形成“以生为本、互联共育、特色发展”的育人模式,着力培养“身心健康、敏学上进、个性阳光”的新时代学子。

  教育理念:

  践行“友善·幸福”教育——珍视童年生命价值,尊重每位学生人格,真正张扬学生个性。

  教育口号:

  学生的快乐成长,就是教师的幸福!

  一训三风:

  校训:友善待人 敏学上进 成就幸福

  校风:尚德崇文 知行合一 追求幸福

  教风:乐教善教 启智润心 播种幸福

  学风:乐学善学 自主合作 创造幸福

  学校通过“友善用脑”幸福课堂改革项目,创新开发PBL项目式学习体系,建立幸福班级评价制度,打造“幸福学园-幸福家园-幸福乐园”三维育人空间。重点强化德育管理、艺体教育、科创实践等特色领域,形成以球类运动、创客教育、艺术展演为代表的品牌项目,成为深圳市首批“家校共育典范学校”。

  办学成果显著,先后荣获:

  省级荣誉:广东省巾帼文明岗、校园篮球推广学校

  市级荣誉: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德育示范学校、美育特色学校、阳光体育先进学校、“园林式·花园式”单位、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区级荣誉:坪山区文明学校(连续3届)、教育质量先进单位

  作为深圳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区域标杆,六联小学正朝着“建设人文典范学校,办市民身边的好教育”目标稳步迈进。

  汤庆东,市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建设入库专家、中国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市教育系统家庭教育讲师团讲师。2015年8月起先后担任汤坑小学和六联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主持多项省、市级课题,多篇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多次被评为区优秀校长。2020年被评为区首届名校长,担任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坚持班级管理和课堂改革,引领学校师生开展构建“友善用脑”幸福课堂和创建幸福班级,开展提升学生校园幸福感这两项重大改革项目。2022年出版了《“友善用脑”幸福课堂》和《学生幸福家庭快乐学习生活指导手册》等著作。

  所办学校获得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省篮球特色学校、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校、省安全文明学校、省绿色学校、省棋类特色学校等荣誉,市级家校共建典范学校、市级体育典范学校、市级科创特色学校等称号。学校受到教育主管部门肯定,办学质量良好,受到家长广泛好评和赞誉,成为市民身边的好学校。

  市内可乘坐M277、M326、M361、M564、941、963、964、978、B760到坪山围公交站;可乘坐M279、M369、M480、M343、818、939到六和城公交站;可乘坐地铁14号线或16号线至坪山围站H出口。市外可乘坐至深圳坪山高铁站,距学校直线距离2.1公里。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不提供住宿,无收费依据。

资助奖励(国家)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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