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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坪山第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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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坪山第二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东纵路7号

  • 所在区: 坪山区
  • 邮编:518118
  • 学校性质:公办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坪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8344505
  • 联系电话: 0755-89931651
官方微信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第二小学,是一所小学公办学校。学校位于马峦街道沙壆社区,占地面积6.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于1999年正式开办,2025年秋季学期开设32个教学班,在校生1285人,专任教师85人。

  学校秉持“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校训,先后获评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广东省绿色学校、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深圳市书香校园、深圳市德育示范学校、深圳市劳动教育示范校、深圳市体育传统项目(田径、足球)学校、深圳市无烟学校、深圳市红旗大队等。重点发展体育教育、科技教育、劳动教育等特色项目。

  2024年以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进步明显,被评为深圳市首批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第十届深圳教育改革创新案例科学教育示范学校。班级小乐器获深圳市艺术展演第一名、班级集体舞获深圳市艺术展演二等奖,并双双登上深圳市电视台面向全市直播,为全市有两个节目登台的唯一学校。学校男子篮球队实现坪山区中小学生篮球比赛小学男子组八连冠,五3班获得深圳市中小学生班级篮球比赛小学男子组第三名。袁晨皓等4名同学“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Coding创意编程赛项复赛”小学高年级组一等奖。学校先后两次在全市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巡礼上作展示,学生卜伊一作为唯一代表在全市劳动教育大会上作发言。过去一年多,教师获得区级以上专业类竞赛一等奖28项;学生获得国家级、省市级学科类竞赛奖项83人次。

  张珂,男,坪山第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中共党员,1978年1月生,高级教师,从教26年。曾任坑梓中心小学副校长、马峦小学副校长。广东省特级教师,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深圳市第四批、第五批名教师,深圳市第二批、第三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深圳市教师专业发展基地“首席专家”,坪山区名教师,广东省教师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市级继续教育课程授课专家。获“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坪山区年度教师”“坪山区十佳现代市民”等荣誉称号。获全国小学语文青年教师优课评比一等奖,广东省小学语文录像课一等奖等各级各类课堂教学竞赛10余项,受邀在各地执教示范课及讲座近百场次。主持、参与各类课题10余项,开发并讲授市级继续教育课程6门,出版3本教育专著,发表、获奖论文30余篇。

1.公交(坪山二小站):818路、M564路、M357路、M576路、M279路、939路、M195路。

2.地铁16号线燕子湖站B口。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不提供住宿,无收费依据。

资助奖励(国家)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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