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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东部湾区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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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东部湾区实验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丹坑路3号

  • 所在区: 坪山区
  • 邮编:518118
  • 学校性质:公办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坪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8344505
  • 联系电话: 0755-66850618
官方微信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一、学校简介

  深圳市坪山区东部湾区实验学校是坪山区委、区政府为了打造深圳教育东部高地,重点打造的一所具有示范性、研究型、实验型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是大湾区未来教育的试验基地、实验场。学校位于龙田街道文旅小镇客家文化长廊风景区内,毗邻盘龙苑,西靠松子坑水库,东连坪山高新园区,南接坪山海关,占地面积近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学校办学条件可支持54个教学班教育教学所需,于2021年9月正式开学。

  二、校园设施

  学校以“书山”和“田园”为核心设计元素,整体外观具有童话梦幻般的色彩,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乐园。学校功能场室齐备,配有大型演艺报告厅、300米运动场、室内篮球馆、风雨操场、室内综合运动馆、图书馆、学生餐厅等。除常规的理、化、生、地、历史、音乐、美术、舞蹈、科学、心理、计算机、乐器排练等专用功能室外,还建有校园农场、感统体能训练馆、高尔夫练习场、攀岩训练馆、匹克球训练场、鲁班梦工厂等超一流体验空间。

  三、理念文化

  办学理念(校训):滋养生命,奠基未来

  校风:民主 求是 担当

  教风:悦纳 善育

  学风:自主 乐群

  育人目标:培养“精神丰盈、积极敢为、阳光健康的‘三有’(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少年”

  育人原则:“五全育人”原则,即“教育边界全时空、立德树人全学科、家校共育全领域、育人管理全职员、学科教育全方位”。

  办学愿景:创办一所“师生幸福、出彩的未来学校”、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基础教育的试验校和实验校”。

  四、教师团队

  我校引进海内外知名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他们有来自中央民族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兰州大学、四川大学、中南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等著名高校的硕士研究生,还有来自爱丁堡大学、英国布里斯托大学、伦敦大学学院等海外知名院校的硕士研究生。

  专任教师本科学历达100%,其中研究生学历占教师总数的74.7%。区级及以上各级各类名师44人,其中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1人,黑龙江省优秀教师1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学能手1人,广东优秀教练员1人,坪山区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4人,坪山区教学新星10人,坪山区B类优秀青年教师21人。

  五、学校特色

  我校秉持“滋养生命,奠基未来”理念,构建“AI+X”育人体系,实施跨学科融合科技教育,以多样化路径个性化培养发展学生。学校践行“‘新 ’学教评一致性 ”学科教育原则课程开发与实施理念,规模研发“AI+X ”课程,课程涵盖多维类型、多层学段,形成富有学校特色和适切学生个性发展的“1+6+5”模式:“1”即创新空间(鲁班梦工厂),“6”即课程营地(工匠营地 、编程营地 、物联营地 、空中营地 、机器营地和创新营地),“5”即特色活动(课程发布会、创意周末行、主题科普月、PBL成果展以及“科技+ ”年华),此课程体系融科技教育场域、课程、活动一体化,激发学生好奇心与探求欲,全面支持拔尖创新的培养,适合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作为全市首批“每周半天计划”试点学校,我校“每周半天计划”特色综合实践课程以“行、阅、融、创”为支架,行走实践与深度阅读相融合,全程贯穿SOLO分类评价体系,注重自主探究、协作反思与成果转化,引导学生在真实场景中学习、在阅读思考中成长,构建全方位学习生态,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塑造精神丰盈、积极敢为的湾区未来人才。

  作为深圳市劳动教育示范校,我校因地制宜,在校园楼顶开辟花园式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劳动教育颇具特色。学生们可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生态茶园了解中国茶文化,在鱼菜共生科普园领略生态和谐之美,在本草园认识各种草本植物,在农耕文化园体悟农业智慧。

  我校通过全方位、全时空、全领域地开展“‘新’学教评一致性”学科教育观点的学习与实践活动,重塑全校教师的教育理念,全面提升教师的综合素养,为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学校荣誉

  近三年,东部湾区实验学校在课题研究、论文活动上成果斐然,更是在科技赛事、美术、体育、劳动、心理、音乐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

  我校荣获“广东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教研基地校”“广东省中小学优秀创客教育空间”“广东省中小学科学教育示范校”“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验校”“深圳市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等称号。

  我校师生共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奖项200余项。教师方面,我校教师专业成长迅速,教学基本功扎实,在义务教育阶段美术学业水平测试命题比赛、中小学跨学科学习项目设计评比、坪山区初中数学青年教师教学设计比赛、坪山区教师基本功比赛等比赛活动中,多名教师首次参加大赛即夺得奖项,其中我校褚艺文老师荣获2024年深圳市中小幼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小学音乐组一等奖,纪晓燕、宋佳颖老师双双荣获2024 年坪山区“聚龙杯”初中英语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学生方面,我校学生在国家、省、市级各类竞赛中屡屡夺魁,多名学生在2023-2024学年中国“芯”助力中国梦全国青少年通信科技创新大赛中斩获全国一等奖,在深圳市第十一届运动会青少年体育组田径比赛中获“优秀运动员”荣誉称号等。

  我校重视教师科研能力的发展,积极推动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深入探索。目前,我校拥有市级课题1项,即《“‘新’学教评一致性”的教学实践与治理策略的研究》。区级课题12项,其中《聚焦中小学科创教育实施跨年级组团教学的实践研究》《“学教评一致性”背景下小学语文读写融合教学实践研究》等5项课题已结题,研究领域涵盖AI教学、学科融合、项目化学习等前沿方向,形成多学科协同创新态势。校级课题76项,围绕“‘新’学教评一致性”展开多角度、多层次的课题研究。在基础建构维度,开展基于基础知识技能培养的“学教评一致性”研究,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发展奠基,如《数学分类思想在教学中的应用》;在能力进阶维度,聚焦指向学生核心能力提升的“‘新’学教评一致性”研究,赋能学生全面发展;在方式革新维度,开展实现学习方式变革的“‘新’学教评一致性”研究,促进学生能力跃迁成长,如《“‘新’学教评一致性”视角下美术课堂多模式小组合作的助学策略研究》;在个性发展维度,开展关注学生特殊群体发展的“‘新’学教评一致性”研究,助推学困生的个性发展,如《“‘新’学教评一致性”学科教育观点下以学困生为主体的初中英语高效课堂初步探索》。

  耿晓龙,男,吉林白山人,坪山区政协委员。毕业于吉林师范大学化学教育专业,中学高级教师。历任北师大南山分校常务校长、坪山区文源学校校长。现任坪山区东部湾区实验学校校长,兼任深圳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深圳市政府督学、深圳市综合实践活动委员会常务理事、深圳市政府督导与评价委员会常务理事。

  其育人工作得到社会与家长一致认可,先后获得“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优秀教练员”“深圳市南山区优秀教师”“深圳市高考先进个人”“深派年度人物”“坪山区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和称号,并带领学校取得广东省中小学优秀创客教育空间、广东省综合实践教研基地、深圳市劳动教育示范基地等称号。

  耿晓龙同志一直深耕教坛,积极推动教育改革创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在理念文化方面,提出“滋养生命 奠基未来”的办学理念和“师生幸福、出彩的未来学校”办学主张,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力·课程素养提升、心理·社会情感能力发展以及生存·生命价值意义建构;在教师发展上,坚持用科研引领变革,用研究推动创新思想,深化“‘新’学教评一致性”学科教育主题活动,有效提升新教师育人技能;在管理体制上,推行院办制项目化管理,将学校管理分为院办、公共事务和学科教育三部分,构建“‘新’学教评一致性”创新治理体系。

  公交:松子坑(M434、366、978、M361、M297、深惠2线);盘古石(深惠3A、E34、专线64);新南天家具(M352)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不提供住宿,无收费依据。

资助奖励(国家)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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