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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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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外国语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三号

  • 所在区: 坪山区
  • 邮编:518118
  • 学校性质:公办
  • 餐食情况:其他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坪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8344505
  • 联系电话: 0755-89372505
官方微信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学校简介】坪山区外国语学校以“尊重教育科学,彰显人文关怀”为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悦纳自我、关爱他人、理解世界、勇于行动、有一艺之长的社会参与者。学校在“悦纳自我 关爱他人 心系家国 对话世界”校训引领下,近年来先后获评:“广东省STEM教育实践学校研究课题学校”“广东省特殊教育内涵建设示范项目‘随班就读示范学校’”“深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第九届深圳教育改革创新大奖美育特色学校(园)年度奖”“深圳市首批“生活·实践”教育实验校”“区云端学校实验校”等称号,并成功申报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验校、深圳市义务教育项目式学习实验校。

  学校以清晰的办学思想与发展定位为引领,通过强化党建推动学校创新发展,完善现代治理机制,系统优化课程结构,持续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与学方式转型。我们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建立成长支持机制,推行多元评价方式,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团队,开发并做实十大特色课程,加快教育数字化进程,全面提升校园空间品质等重点举措,推动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培育胸怀家国的国际化英才,努力成为影响广泛、特色鲜明的区域一流名校。

  【教师人数教师266人,其中正高级教师2人,特级教师1人,南粤优秀教师3人,省、市、区名师、名班主任共6人,骨干及新秀共14人,高级教师21人。全体教师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专业过硬、年龄结构合理的优质师资队伍。

  王少英,中学高级教师,深圳市坪山区外国语学校校长。从教26年,先后在哈尔滨市第九中学、深圳市红岭中学、福田区外国语高级中学工作。历任教育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教务处主任、德育处主任,副校长等职务。在学校常规管理、教学管理、高考备考、课程建设、全面育人、安全保障、智慧教育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与管理经验。曾获福田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十佳中层干部、十佳副校长,深圳市高考先进个人、深圳市在线教学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担任第三届深圳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库成员,福田区第七届督学、深圳市教育学会理事;历任福田区第六、七届党代表。深圳市教育局“优秀中学校长培养工程”第四期培训班学员。任期内主导推进学生九年一贯素养习惯培养工程、教师培养工程,课堂提质与课程体系优化工程、外语特色建设工程。

  “聚龙山北门”站台:B961路、M384路、M439路、M478路、M325路、M151路。

  “大工业区党群服务中心”站台:M151路、M295路、M384路、M439路、M293路、802路、B938路。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不提供住宿,无收费依据。

资助奖励(国家)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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