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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南海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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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南海中学

详细地址: 南山区荔海二道81号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52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初级中学)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6707587
  • 联系电话: 0755-26707587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南海中学,地处大南山麓,前海湾畔。校舍建筑面积24496平方米,新综合楼8794平方米,拥有1个体育馆,5个篮球场,2个网球场,1个足球场。校舍设计新颖,教室宽敞明亮,教学设备先进,教育教学设施齐全。

  学校创建于2007年9月,原名南山实验学校荔林中学部,2014年9月顺利搬迁位于荔海二道的新校区,正式更名为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南海中学。2021年9月,南海中学北校区正式开办。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学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集团党委领导下,学校秉持“教育就是播种爱”的办学理念,以“不改革、无南实,无实验、不南实”的决心,确立了“文化立校、质量强校、科研兴校”的发展策略,以“重规范、勇创新、促发展 、谋共赢”为工作理念,把“接纳每一个孩子,看见每一个孩子,成就每一个孩子”作为教师追求,努力刻画南实学子“大志、大爱、大气、大为”的精神画像。学校以多彩的校园文化、雄厚的教研力量、优秀的师资队伍、积极向上的教风学风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内涵,深受学生和家长的好评,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近年来,南海中学获得“全国未来学校创新联盟示范学校”、“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教育部重点规划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基地”、“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实践基地”、“广东省更高水平安全文明校园”、 “深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深圳市思政教育示范校”等一系列荣誉称号,为南山教育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基础教育先锋城区贡献南海力量。

   温维博,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学高级教师,全国数学竞赛优秀辅导员,丘成桐中学数学教练员,全国教育科学“九五”、“十五”、“十一五”规划研究课题成员。从事数学教学三十多年,始终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授人以渔”的教学理念,所教学生曾获得国家、省级大奖,在国家、省、市级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参与多版本教材的编写。曾获“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 “南山区优秀党务工作者” 、“南山区优秀校长”等荣誉。曾任深圳市南头中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深圳市南山实验集团副校长、党委组织委员、南海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  

  地铁:9号线怡海C出口;公交:M364/M375/42路公交车到太子山庄站;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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