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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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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二中

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爱榕路71号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67
  • 学校性质:公办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6831430
  • 联系电话: 0755-26815075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育才二中 1992 年诞生于深圳蛇口,前身是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子弟学校,现为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初中成员校,隶属南山区教育局。学校坐落于蛇口半岛,占地 28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28678 平方米,校园依山而建、环境秀美,是经典影视《花季雨季》《霹雳彩虹》主要拍摄地。学校现有 48 个教学班,在校学生 2270 名,在职教职工 181 人,其中专任教师 166 人,教师本科率、中高级职称占比均远超国家标准,师资力量雄厚。

  敢为人先的蛇口精神,深深植根于学校办学血脉,持续涵养校风学风,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坚守“面向未来,为学生的健康发展奠基”的办学宗旨,秉持“营造健康教育生态,呵护每棵树苗生长”的核心理念,锚定“乐学乐教、质量卓越的和美校园”发展总目标,紧扣教育教学高质量主线,深耕“学生快乐学、教师幸福教、质量全面卓越”三大方向,着力优化学习体验、激发学生内驱力,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强化职业价值认同,全力实现学业水平与综合素养同步提升,达成“教师教得越来越轻松,学生学得越来越快乐”的育人愿景。

  学校以“博学明理、慎思求真”为校训,沉淀形成“和谐共进、敬业友爱”的校风、“谨学善导、彰德力行”的教风、“善思慧学、博闻明理”的学风,凝练“敢为人先的勇气、开放包容的大气、自信优雅的底气”的育才精神,塑造师生“自信、阳光、进取、包容”的精神品质。育人工作坚持德育先行,坚守名校风范、育才气质德育目标,夯实“有教养、明事理、懂感恩、能担当”的四品德育根基;紧扣德智体美劳五维素养,致力于培养“情商高、会学习、身体好、雅趣浓、爱生活”的新时代育才学子。

  学校全面构建八大现代化育人发展体系,涵盖现代学校治理、阶梯成长德育、“541” 素养课堂、人工智能智慧教学、一体两翼特色课程、学生综合评价、金桥工程教师发展、教师发展评价等全维度建设,全方位打造成熟完善的健康教育生态,呵护每一位学子茁壮成长。

  学校深耕特色素质教育,依托手球、足球、排球三大传统球类优势,整合校本课程与社团建设,打造专业运动队与全民运动校园氛围;大力发展科创教育,建成优质科创教室、引进专业名师、联动科创机构,开发二十余门科创课程,构建完整科创新生态。办学三十余载,学校累计荣获国家级、省市区各级荣誉 40 项,先后获评广东省一级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国家手球奥林匹克后备人才训练基地、深圳市十大科技创新教育领军学校、南山区劳动教育示范校等重磅称号,现已成为社会认可、家长信任、学生向往的优质成长乐园。

  面向未来,育才二中将持续励精图治、开拓进取,朝着创建一流学校,培养一代新人的目标稳步前行,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国际化、优质化和谐发展,为学生终身健康发展持续筑牢根基。

  李萌 ,男,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本科学历。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二中党总支书记、校长。从教以来一直在教学一线工作,担任过班主任、备课组组长、教研组长,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教育教学管理中,曾连续多年负责毕业年级管理工作,历任教务处副主任、教科研与信息处主任,副校长。获深圳市“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地铁:12号线四海站、2号线海月站

  公交:22、70、226、M105、B737、M371路育才二中站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2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2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申请材料:⑴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⑵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⑶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⑷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 0755-26815040

  5、评优奖励办法: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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