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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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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一中

详细地址: 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2号(深圳地铁12号线花果山地铁站A出口150米或2号线/8号线水湾地铁站C出口400米)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00
  • 学校性质:公办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6813550
  • 联系电话: 0755-26813550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育才一中是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的核心成员校,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2号,前身为育才中学蛇口校区,由姚晓岚同志担任党总支书记,陈振亚同志担任校长。学校地处蛇口半岛,背靠大南山,面向深圳湾,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宜学宜居。

  2025年9月,随着新校区启用,育才中学正式形成“一脉相连,双峰并峙”新格局。 2026年3月,育才中学蛇口校区正式更名为育才一中,承继育才基因,依托集团优势,与育才中学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两校同为隶属于育才教育集团的非独立法人学校,在管理与教学方面,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办学理念、统一课程资源、统一管理模式、统一校园文化、统一质量监控。更名、升级后的育才一中,实现从“校区”到“学校”的实质性升格,管理力量得到充实,团队实力得以加强,学校在资源引入、改革创新等方面,也有了更大的积极性与自主性。 

  育才一中底蕴深厚,秉承“生态教育”理念,将整个校园打造为开放的校史馆,让历史文化自然地融入育人环境,转化为鲜活的教育资源。近年来,通过“百校焕新”与“蛇口培训中心”改造项目,学校全面完成硬件升级:功能空间得以优化重组,设施设备实现系统更新,焕然一新的校园环境更加贴合学生健康成长的多元需求。

  2025年育才一中启用独立代码招生,依托育才中学四十余年的办学积淀,首年招生即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可,奠定了未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坚实基础。在育才教育集团的强大赋能下,这所伴随改革开放而生的校园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阔步向前。

  陈振亚,中共党员,中学地理高级教师,现任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一中校长,深耕基础教育一线二十余年,长期从事高中教育教学与学校管理工作。

  深度践行育才集团生态教育核心理念,围绕育人方式、人文氛围和学校风气三大维度,全方位提质学校内涵发展。立足教学实际,践行“6+2”教学管理体系,统筹整合教学关键环节,赋能教师精准施教、高效育人,持续促进学生提升学习品质和学科素养。

  坚持协同育人理念,积极推进“梦想合伙人”家校共育机制,凝聚家校共识、汇聚育人合力,充分发挥家长协同赋能作用,助力学校高质量特色化发展。

  地铁:深圳地铁12号线花果山地铁站A出口150米或2号线/8号线水湾地铁站C出口400米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书杂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1131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深圳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4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深圳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

资助奖励(国家)

  一、资助申请条件:(1)免学费:1.原建档立卡家庭成员,或低保家庭成员,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孤儿、困境儿童),或残疾学生,或深圳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国家助学金:具有深圳市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3)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申请流程:根据符合自身条件情况申请--准备相应材料交学校--学校向上级部门递交材料--相关部门审批发放。

  三、资助申请资料: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④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⑤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材料;⑥特困职工证;⑦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四、资助联系方式:学校学生处0755-8658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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