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中学部
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3002号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54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普通高中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6061871
- 联系电话: 0755-26061871(校办)/26061857(招生)
您现在的位置 公共企事业单位 > 学校 > 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中学部
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3002号
学校介绍:
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Nanshan Affiliated School of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是北京师范大学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于2000年合作创办的一所十二年一贯制的现代化公立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在京外创办的第一所附属学校,现为广东省一级学校。
学校坐落在深圳市南山区美丽的深圳湾畔,拥有中学部、小学部两个相对独立的校园。学校占地面积6700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约60%,校园建筑面积约56000平方米,目前,学校共有107个教学班(其中,小学部52个班,中学部55个班),在校学生4955名,教职工362名(专任教师中,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共7人次,高级职称教师80余人,全校硕士、博士的比例为56.8%,北师大兼职教授共9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骨干教师66人。其中北师大毕业生48人)。
学校文化:
【办学理念:个性化的全面发展】
【校训:仁爱 砺志 博学 创新】
【校风:自尊 自信 自强 自学 自理 自律】
【学风:向学 勤勉 敏思 迅行】
【教风:笃朴 热诚 求真 奋进】
【办学特色:文理融通 科创引领】
【育人目标:做杰出的北师附校人 做杰出的中国人】
【教学理念:眼中有人 心中有爱 手中有法】
主要奖项:
全国信息技术道德教育示范学校
全国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先进单位
全国骨干校长教师挂职研修基地
中国篮协青少年后备人才培训基地
国家级篮球项目传统学校
中国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广东省一级学校
广东省绿色学校
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广东省体育特色学校
深圳市高考工作先进单位
深圳市教育改革示范学校
深圳市科创特色示范学校
深圳市首批科研基地学校
深圳市智慧校园示范学校
深圳市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先进学校
北师大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平台云教育研究共同体秘书处
北师大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平台中学生物教育研究共同体秘书处
北师大核心素养课题核心实验校
北师大教师教育实验基地
北师大京师优课在线教育基地学校
北师大教育集团“科技育人”先进工作单位
中国好教师公益行动计划基地校
中国STEM教育2029行动计划首批种子学校
中国教育学会科创联盟理事单位
翟春城,中共党员,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党委书记。中学物理高级教师 ,河南省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中国优秀科研型校长,河南省教育教学专家,河南省十大优秀校长。被北京大学分别授予“筑梦燕园优秀校长”和“教育家型校长”。兼任河南省人民政府督学,鹤壁市政协第八届、第九届委员,鹤壁市第十届人大代表,黄埔区第二届人大代表。
2004年至2014担任鹤壁高中校长、书记10年间,带领全校师生取得优异的办学成绩。深化内部管理,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实现了高考升学率、重点上线率逐年上升,每年均有10余名同学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多次受到鹤壁市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多次收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全国一流名校的贺信。2011年4月,作为“中国百强中学”校长,被清华大学邀请为百年校庆特邀嘉宾。2014年6月,在担任鹤壁高中校长、书记10年后光荣卸任之际,被北京大学授予“助梦燕园优秀校长”称号。
2014年-2016年担任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副校长,兼北京海淀实验中学执行校长,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筹备组组长。
2016年8月起担任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任职期间,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办学水平,实现三个学部齐头并进、各有特色。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办学成绩优异、社会认可,领导放心,家长满意。办学内涵丰富,示范引领,“真教育,育真人”特色鲜明。
2022年9月担任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校党委书记,在“个性化的全面发展”办学理念引领下,以“仁爱、励志、博学、创新”校训精神为追求,以培养“杰出的北师大附校人,杰出的中国人”为社会己任,沿着“高质量、有内涵、高品质”绿色发展之路,向着广东名校的道路上稳步前进。
地铁: 2号线登良站E出口前行100米
公交:北师大附中站、后海滨路口站或海月站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初中】:《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文件),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高中】:《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文件),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是指除住宿生应缴交的住宿费以外,中小学生入学只缴一项费(具体分普通生、借读生两种标准)。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学杂费、书杂费(初中) 1131元/生/学期(高中)
●收费依据: 【初中】:《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文件),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高中】:《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文件),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是指除住宿生应缴交的住宿费以外,中小学生入学只缴一项费(具体分普通生、借读生两种标准)。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据文件中深圳市中类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表,普通高中普通生书杂费省一级学校1131元/生/学期。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不提供住宿(初中) 450元/生/学期(高中)
●收费依据: 【初中】: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高中】:《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1】49号文件,住宿费仍按深价(2001)49号文的规定执行,即: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00元。住宿费只能用于学生宿舍的维修、水电及管理费用开支。
1、资助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或家长根据申请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学生处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资助申请表;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及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家庭困难情况证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26061729
5、评优奖励办法:1、“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中、高考科目成绩占60%;学校操行评价记录占30%;非中、高考科目成绩占10%。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操行优秀;工作认真,在学生当中有一定威信,是老师的得力助手;文化成绩在班级前30名。3、“学生会优秀干部”评选条件:操行优秀;在学生会团体中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是沟通学校与年级、班级、同学的桥梁。4、“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操行优秀;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