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博伦职业技术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博二路28号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52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职业院校 (中等职业学校)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6069296
- 联系电话: 0755-2607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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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博二路28号
深圳市博伦职业技术学校(简称:博伦职校)于1993年9月设立,是南山区人民政府开办的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省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2年5月,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加挂“深圳市珠宝学校”校牌。2015年9月,成立深圳市南山职业教育集团。2019年10月,加挂“博伦高职专业学院”校牌。2021年2月被省教育厅批准为广东省首批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00532.32㎡,建筑面积74042.92㎡,室外开设有400米标准跑道及天然草皮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校园环境优美,设有科技文化长廊、VR体验室、校园电视台、独栋图书馆、礼堂和学生作品展览厅等。
学校现有首饰设计与制作、宝玉石加工与检测、电子商务(含体育运营与管理方向)、物联网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食品加工工艺、会计事务、艺术设计与制作(美术普高)、音乐表演(音乐普高)、影像与影视技术、运动训练和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14个专业。其中珠宝部的首饰设计与制作、宝玉石加工与检测为学校龙头专业,首饰设计与制作和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专业为广东省中职学校“双精准”示范建设专业,同时也是广东省首批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单位专业群核心专业。此外,这两个专业也跟深职院达成了“工匠精英”人才培养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计划。
近几年,由于办学成绩突出,学校先后被评为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深圳市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深圳市改革创新领跑学校、深圳市心理健康特色学校、深圳市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先进校、南山区最美清新校园、“年度最具未来特色学校”、校企融合典范学校、“5G+智慧教育”试点学校等,被中宝协评为“中国十大院校”;学校团组织、学生会在团委的带领下,荣获“深圳市优秀学生会”、“深圳市优秀学生社团”、“深圳市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优秀学生会”、“深圳市先进团委”等荣誉称号;在党建方面,学校荣获南山区学习强国先进单位、南山区中小学“红色基因”传承示范校。2024年1月学校荣获“广东省第二批基础教育党建工作示范校”,4月荣获“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慎德、求是、尚能、惟新” 的校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的价值追求,坚持事上练、做中学的职教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涂文智,深圳市博伦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珠宝学校)党委书记,语文高级教师,湖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深圳职业技术大学中职名书记、校长特聘授课专家,深圳市第二批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导师,深圳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库成员,深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长期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把“传承红色基因,培育红色工匠”作为办学的核心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执着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现代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贡献力量!
公交站台一:南山农批市场公交站。途径公交车:21路 22路 37路 226路 324路 b796路 m475路 m492路 m506路 高峰专线62路;公交站台二:方鼎华庭公交站。途径公交车:201路 226路 332路 362路 e24路 m209路 m240路 m249路 m343路 m3556路 m475路 m526路 t2a高峰专线 138路 高峰专线72路 高快巴士22路 旅游9号线大运城邦-深圳湾口岸专线 旅游9号线深圳湾口岸-专线大运城邦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提供住宿;4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按深圳市物价局核定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450元/生/学期。
1、资助申请条件:
(一)国家免学费
1.在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2.下列类型之一: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圳市户籍学生以及符合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简称“1+5”文件)政策的其他城市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
1.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就读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涉农专业学生、深圳市紧缺专业学生;
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奖学金
1.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
2.成绩表现等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
(2)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2、资助申请流程:
(一)国家免学费、助学金:
1.学期初下发申请表格;
2.学生填写表格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相应的证件复印件;
3.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申请表、基本材料及证明材料;
4.学生福利中心根据资助条件进行初审;
5.初审无误后提交学校负责人处审核;
6.学校负责人审核完毕后提交至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
7.审核完毕后,通过名单进入公示期,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8.公示结束后,通过学生获得免学费资格,本学期免缴学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提供本人的社保卡号或统一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卡,由财务统一发放助学金。
(二)国家奖学金:
1.个人申报;
2.资格审核:由年级长、教务处对申请学生进行了解和考察;
3.公示推荐名单;
4.提交送审材料;
3、资助申请材料:
(一)国家免学费
1.基本材料(农村(含县镇)、城市涉农专业、深圳市户籍学生仅需提供基本材料):
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
学生及家长户口簿(验原件,交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复印件)
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中的其中一种:
(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
(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
(3)孤儿、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归侨、驻防军工、突发变故、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单据等其他类证明材料;
(4)特困职工证;
(5)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证明材料。
3.其他城市学生(深圳市常住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全部):
(1)家长有效期内的在深居住证;
(2)家长最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
(二)国家助学金
1.基本材料:
(1)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学生及家长户口簿(验原件,交户口簿首页和学生名字页复印件)
(3)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中的一种(涉农专业和紧缺专业学生不需要):
(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
(2)原建档立卡记录簿;
(3)学生本人的残疾证;
(4)孤儿、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归侨、驻防军工、突发变故、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单据等其他类证明材料;
(5)特困职工证;
(6)镇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状况或收入状况等材料。
(三)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期成绩排名表;
(3)获得奖励、荣誉的证书、记录证明。
4、资助联系方式:学生福利中心 84354537
5、评优奖励办法:深圳市博伦职业技术学校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函[2019]104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49号)等文件精神,经过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深圳市博伦职业技术学校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