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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平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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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平山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平山一路108号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55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6995449转848
  • 联系电话: 0755-26995498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平山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前身为平山小学,创办于1948年, 2022 年 9 月更名为平山学校,2023 年迁入新校区并开始招收初中生。

  学校占地28397.47㎡,建筑面积63981㎡;现有班级41个,学生1700余人;专任教师106人,其中研究生学历和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占比超过50%;未来三年,学校班级将增至54个,学生达2500人。

  学校以“未来的常春藤”为设计理念,与附近的塘朗山和大沙河构成独特的城市生态景观,被誉为“深圳最美学校”,大沙河城市项链上的“明珠”。学校设施齐全,设备先进,建有双层图书馆、音乐厅、人工智能教室、游泳馆、乒乓球馆、体育馆和室内60米跑道等。

  75年的实践与探索,平山学校形成了“和而不同,雅而有致”的学校文化。学校秉承“融合、创新、多元,为学生的终身发展与幸福奠基”的理念,确立了“通过实施真善美教育,以培养具有书院气质、特区精神、中国情怀、世界眼光的平山学子为指向,把平山学校建设成为深圳基础教育先锋城区的大学品牌伙伴学校”的办学愿景。

  学校紧邻深圳大学城,尽享与北大、清华等知名高校交流互动、共建共享的天然优势。学校创设了十大少年学院,构建了基于学生学科素养、综合能力发展的“1+N+X”的课程体系,在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的基础上,开设了几十门对学生未来发展发挥关键作用的艺术、美育、心理、思维等课程;同时,又形成了具有学校特点的足球、围棋、游泳、创造发明、舞蹈、四弦琴、编织、自然美术、戏剧等特色课程和社团。

  学校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成立了“市区特级教师、名师流动工作站”“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学习共同体研究室”,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多元化、个性化、特长化发展,鼓励教师一专多能。

  学校是“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全国围棋特色学校”“广东省足球推广学校”“深圳市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师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成绩突出:教师美术教学案例获全国金奖,学生多次获得德国纽伦堡创造发明金奖、美国匹兹堡创造发明金奖,11名学生获中国少年小院士、预备院士称号。学校曾获世界机器人大赛总决赛二等奖、深圳市班级足球赛第二名,女子足球队代表深圳获得广东省“省长杯”U11组冠军,男女足球队多次蝉联南山区足球比赛冠军。

  在这里,所有的课程都能落地,所有的梦想都能启航!

  周永良,男,1968年生,中共党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硕士,中学数学高级教师,中国数学会全国初中数学联合竞赛优秀教练员,市优秀教师,南山区优秀校长、优秀党务工作者,现任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平山学校党支部书记兼校长。2012年起,先后任南山区前海学校(主持工作)、深圳市西丽第二中学(现更名为科创学校)和南山区卓雅小学校长。曾公派英国肯特贝利大学和美国布朗大学学习进修,主讲的录像课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主持并参与4项教育部、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区重点课题研究,曾获省优质课大赛一等奖,10多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参与6部书籍的编写与撰稿,荣立市三等功一次。


  地铁:1、乘地铁五号线大学城站C出口,直线距离约400米,步行8分钟即达。2、乘地铁七号线到西丽湖站B出口,直线距离约500米,步行10分钟即到。

  公交:1、公交站桃源康复中心站下,步行距离约60米。2、桃源街道办站下,步行距离约80米。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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