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海岸小学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蓝天路8-1号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67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小学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3536080
- 联系电话: 0755-23536080
您现在的位置 公共企事业单位 > 学校 > 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海岸小学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蓝天路8-1号
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海岸小学开办于2018年9月,学校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设计规模36个班。学校以“阅读滋养心灵”、“运动强健体魄”、”习惯成就未来”、“信息技术改变教与学的方式”为四大办学愿景,构建“启·行”式育人关系,突出师生在成长和组织中的主体地位,强调学校教育的“启·行”价值,以教育远见和路径设计为师生的自主发展指引方向,为师生的未来幸福导航。
学校文化:
校训:对人以诚,对事以精。
校风:善启、力行。
学风:自主、探索
教风:点亮、导航。
育人目标:培养拥有无限潜力和可持续行动力的幸福未来创造者
学校特色:
启心育人 培根铸魂
海岸小学以体验、浸润的方式,打造多维度“启.心”德育课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活力培根;少先队活动课程动力铸魂;班级文化课程聚力启智;六大行动课程潜力润心;灯塔学校课程合力育人。班主任获区级以上业务比赛特等奖6人次;队课在全国少先队网络平台上展播。学校获得 “深圳市少先队工作先进学校”、 “南山区班主任工作优秀学校”等荣誉称号。
启明创新 赋能未来
海岸小学自2018年9月创校开始,就制定了本校科创教育区域总体布局,即从“科普”到“科创”,实现由“普及”到“爱好”到“术业专攻”的人才培养三步走战略。短短三年,我校人工智能机械臂战队在世界机器人大赛夺回6个一等奖、4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
启知文艺 幸福导航
在双减背景下,我校各学科组积极钻研“讲练结合”的课堂教学模式,精炼作业设计,丰富评价内容,在区教育局的多次督导检查中获得好评。同时海岸小学开设53个社团,1258个学生参加,参与率92.3%,同学们在丰富多彩的课程中,智慧得以启发,潜力得以发掘,实践能力得以培养,实现全方位发展。
启健生活 持续发展
学校开设软式曲棍球、羽毛球、足球、篮球、田径等多个体育社团,培养运动爱好,强健学生体魄;连续四年的体育节开幕式亮点多,个人、集体项目精彩纷呈。各项体育比赛成绩斐然:深圳市第十届运动会曲棍球比赛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第六名;南山区青少年摔柔锦标赛2金1银4铜;南山区第三十二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女子甲组800米第五名……
张志林,男,中共党员,高级教师。毕业于吉林师范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获得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心理学研究生同等学历。曾任南山区中小学兼职责任督学,现任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海岸小学校长。先后获得南山区和深圳市现场评课比赛一等奖;分别代表广东省和黑龙江省参加全国小学数学教学比赛及研讨课。曾三次获得哈尔滨市现场小学数学教学比赛一等奖 。 被评为南山区青年岗位能手、优秀教师、优秀党员、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安全管理特殊贡献奖。参与研究的课题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广东省二等奖。主持的课题分别在区市立项,多篇论文和课例在教育核心期刊中发表。
地铁:湾厦A出口
公交: 37路;72路;M418路;M519路;高峰专线7路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