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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文理实验学校(集团)文理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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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文理实验学校(集团)文理一小

详细地址: 西丽街道留仙大道7666号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55
  • 学校性质:公办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86568352
  • 联系电话: 0755-26987025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文理一小创办于1959年9月,原名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小学。2018年7月3日,深圳市南山区文理实验学校(集团)成立,留仙小学作为文理集团中的一员,更名为深圳市南山区文理实验学校(集团)文理一小。学校占地面积13628平方米,地处南山北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留仙洞总部基地、西丽高铁新城核心地带,高端人才密集,科技产业发展水平极高,其科技创新氛围和科教资源为学校特色发展提供了保障。

  学校规划合理,建筑面积达到22353平方米,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的现代化体音美信息化功能室、体育馆、AI学习馆、茶艺学习馆、食堂等场所,使学校的办学条件达到新的高度,成为“文化、智化、美化”的校园,充分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为学生多元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目前,学校共有专任教师94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8人,高级教师8人,教师团队严谨务实、勤于钻研、业务精湛、师德高尚、乐于奉献。

  文理一小秉承文理集团“跨界与融合”的办学理念,践行“将来的你一定会感激现在拼搏的自己”的校训,以“共生、共享、共荣”的校风,“以人为本、以学定教”的教风,“创新、好学、会学、博学”的学风,培养全面发展的思考者、学习者和沟通者——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的中华儿女。

  学校办学成果丰硕,曾获评广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武术)、广东省绿色学校、深圳市办学先进单位、深圳市“智慧校园”示范校、深圳市书香校园、深圳市广播操标兵学校、深圳市“家校警”交通安全护航队标兵学校、深圳市首批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基地校、深圳市少先队鼓号队展演特等奖、深圳市少先队先进基层少工委等众多荣誉。

  近年来,学校在党建引领、未来学校规划、新课改规划实施、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中外人文交流合作等方面脚踏实地,先行先试,先后获评南山区四星级党支部、南山区红色基因传承示范校、南山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级武术进校园试点单位;广东省科学教育示范校、广东省智慧教育应用标杆校;南山区学业质量评价研究共同体牵头校、大思政工作室牵头校、中外人文交流特色项目学校、劳动教育示范校、项目式学习示范校、未来工程师 CLUB 联盟校等荣誉,以卓有成效的成绩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

  罗毅廉,男,1968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教师,现任文理实验学校(集团)文理一小党支部书记、校长。中国教育学会会员、全国NOC综合课例评委、广东省教育学会会员、广东省网络学会理事、深圳市优秀教师、南山区优秀党员,南山区第四届中青年语文骨干教师。带领教师团队获得150多项成果,论文在《基础教育内参》《现代教育报》《广东教育》发表。2017-2019年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挂职锻炼,任专职责任督学,积极参与督导创新的实践研究,参与10多项的主题督导,2018年编辑《主题督导报告集》《2017-2018督导工作手册》;撰写《随班就读主题报告》《南山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主题报告》等。2022年7月任文理一小党支部书记以来,学校支部在党建引领下,教育改革先行先试,学校先后获评区四星级党支部、区红色基因传承示范校等荣誉。

地铁:5号线留仙洞站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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