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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同泽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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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同泽学校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月亮湾大道3002号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00
  • 学校性质:公办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86629863
  • 联系电话: 0755-86629863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学校概况

  作为南山区教育局、南山二外(集团)倾力打造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同泽学校于2024年9月正式扬帆启航。学校坐拥大南山生态腹地,毗邻千年文脉南头古城与改革前沿前海自贸区,4万平方米智慧校园内,现代建筑与园林景观交相辉映,构筑起“校在园中,园在校里”的育人胜境。

  办学理念

  植根二外集团“对人以诚·对事以精”的校训基因,学校以“共创未来”为精神航标,构建"三风联创"(创新校风、卓越教风、乐学学风)育人体系,致力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协同育人示范校、创新型教育实践基地。我们始终相信:每个“同泽人”都是改变世界的火种。

  师资力量

  学校拥有一支由广东省卓越校长领衔、平均年龄仅33.5岁的教师团队。建校以来教师累计获得国家级奖项9项、省级奖项15项、市级奖项27项、区级奖项71项。40余名老师均在各级竞赛中斩获佳绩。

  创校以来,学生在科创类竞赛中累计荣获国家级奖项45项、省级118项,区级以上奖项总计258项荣誉。

  特色课程

  四大支柱撑起未来教育苍穹:

  科创教育:广东省智能教育示范校认证,"AI+教育"实验项目集群领跑湾区

  思维培养:围棋特色课程体系,国际StarT项目式学习年度最佳实验校

  国际素养:沉浸式双语课程,跨文化理解力培养项目

  体教融合:羽毛球全国冠军、棒球国家青年队队员打造专业训练基地

  育人成果

  学校获得了广东省中小学智能教育示范校、广东省围棋特色学校等官方认可,在深圳市第十一届“教育改革创新案例”评选中获评最受关注新锐学校,获选《新校长传媒》2025基础教育年度风向标学校TOP100。

  未来展望

  这里不仅是传道授业的殿堂,更是孵化梦想的摇篮。同泽学校正以"未来学校3.0"的姿态,构建"一核四翼"(以创新素养为核心,科技、人文、艺术、体育协同发展)育人新范式,诚邀怀揣教育理想的您,与我们共绘湾区基础教育的新蓝图!

  韩晓宏,中共党员,高级教师,现任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党委书记,海德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同泽学校校长,同时担任南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广东省“百千万名校长”之智能教育名校长。

  曾任南山二外(集团)校长、海岸小学校长、深中南山创新学校校长、深圳中学校长助理、深圳中学初中部校长;在首届中国(深圳)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论坛上,获评“十大科技教育杰出贡献人物”;曾被评为“深圳市优秀教师”“市教育工委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  

  公交车站台一

  星海名城(公交站)

  途经公交车:42路 201路 223路 M241路 M364路 M375路 M483路

  公交车站台二

  南山汽车总站(公交站)

  途经公交车:E36路 E40路 高峰专线168号 

  公交车站台三

  南山汽车站(公交站)

  途经公交车:E36路 E40路 高峰专线168号 201路 223路 

  地铁站台: 

  大新地铁站(1号线)B出口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按上级要求标准执行。

收费依据:按上级要求标准执行。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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