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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第二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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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第二实验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香山西街6号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53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6003178
  • 联系电话: 0755—26003178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第二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南外二实)是2002年7月由教育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南山区教育局联合创办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原名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南山附属学校,2014年更名为“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实验学校”,2022年12月加入南外集团,更名为“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第二实验学校”。学校坐落于华侨城香山西街6号,占地面积3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400平方米。学校现有52个教学班, 2218名学生。

  南外二实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他们中既有从教多年、经验丰富的老一辈教师,也有初露锋芒、孜孜以求的青年教师。这支队伍是育人的主力军,也是学校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8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49人,占比31%以上(含博士1人);高级职称及以上25人,占比16%(含正高级教师3人)。经过数年的努力,学校师资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培养了一批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涌现出深圳市中学数学教师基本功大赛特等奖沈显岩老师,中学英语教师基本功大赛特等奖李婵老师;南山区第二届音乐学科“百花奖”课堂教学大赛特等奖周凌莉老师,南山区第三届地理学科“百花奖”课堂教学大赛特等奖温明钰老师,南山区第四届历史学科“百花奖”课堂教学大赛特等奖董旭青老师;引进了前中国女排国家队队员、国家级运动健将李伟伟老师,第十四届羽毛球全国团体锦标赛冠军,国家级运动健将陈琛老师等;王怀玉老师组建了广东省名班主任工作室。

  学校以陈铁成书记、校长,胡长海副书记,李楚生副校长组成的领导班子精干务实,团结协作,大胆创新,管理完善,教学管理与国际教育接轨,是学校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陈铁成,教育学博士,正高级教师,“深圳市十佳校长”获得者,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致力于幸福教育研究20余年,首次提出“全人生幸福”教育观;陈铁成校长以“知行合一”为校训,坚持“有教无类,出类拔萃,为学生终身发展与全人生幸福奠基”的办学理念,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通过“一”个办学理念,“二”个幸福相约,“三”维教育目标,“四”化教学策略“五”精教学课堂管理,每年“六”节活动,每月“七”日活动,践行“八”项主张,形成“九”种能力,围绕“十”种积极情绪,培养学生52个好习惯,践行99+幸福行动策略等,逐步形成了南外二实基于“全人生幸福”理念的高质量教育谱系,努力把学校办成“教育教学质量优、师生幸福指数高、学生天赋得到充分发展”的国际一流的优质学校。

  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第二实验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陈铁成,教育学博士,正高级教师,深圳市十佳校长,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2020年第六届“深圳教育改革创新大奖”年度教育人物,2021年“深派教育”特殊贡献奖。致力于幸福教育研究20年,首次提出“全人生幸福”教育观、“学生学业指数与师生幸福指数双提升”质量观。

  主编出版专著《幸福知识论》《幸福实践论》《天赋教育在学府中学》,出版教材《幸福成长课》《幸福读本》,主编全人生幸福教育丛书《学府情书——家长眼中的幸福学校》、《在学府中学 在幸福中学——孩子们眼中的幸福学校》、《游戏化教学 让学习更着迷》、《幸福在每一个瞬间流转》、《让孩子幸福一生的家庭教育——幸福家庭教育的学府研究》等教育类书籍20余部,约600万字。

  地铁:1号线世界之窗站,换成公交M486或B795

  公交:M583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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