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学校教育集团松坪学校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路13号(中学部);松坪山路14号梅苑小区内(小学部)
- 所在区: 南山区
- 邮编:518057
- 学校性质:公办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南山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86716025(中学部) 0755-26630076(小学部)
- 联系电话: 0755-86716025(中学部) 0755-26630076(小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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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路13号(中学部);松坪山路14号梅苑小区内(小学部)
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学校创办于1995年,地处深圳市南山区核心地带科兴科技园北区,大沙河创新走廊腹地,是隶属于南山区教育局的一所九年制公立学校。学校设有小学、中学两个学部,两部共65个班级,在校学生2823人,教职员工255人。两部校园占地面积30042.7㎡,建筑面积18220㎡。学校秉持“诗意生命,崇尚文明”的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培养学生的五项基础性习惯、六项发展性习惯”为德育的基本抓手,力求实现“文明气象、文雅气质、文化灵魂”的办学愿景,二十九年坚守初心,是上千位教师辛勤耕耘的花圃,数万名学子孕育梦想的摇篮。
校训:志存高远 成人成才
校风:民主和谐 多元开放
教风:融情优教 亦师亦生
学风:乐学求真 学思成习
办学理念:诗意生命,崇尚文明
办学愿景:文明气象、文雅气质、文化灵魂
荣誉奖项
全国教育科学重点研究课题全国示范实验学校
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学校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全国华罗庚数学竞赛金杯学校
全国国际象棋特色学校
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
全国艺术教育特色示范基地
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教育示范基地
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创新科学教育基地
深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
2017-2022年深圳市科普教育基地
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深圳市教育改革榜样学校
深圳市南山少年创新院松坪学校分院
深圳市德育示范学校
深圳市阳光体育活动先进学校
学校教育特色
德育特色
松坪学校把德育工作目标概括为“文明气象(环境优雅、书香浓郁、言行文明、乐观自信),文雅气质(礼仪规范、热情大方、思考探索、沉稳坚韧),文化灵魂(胸怀祖国、勇担责任、读书明理、怀德崇仁)”。学校通过各类德育课程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使学校整体风貌具有文明气象;师生在课堂上,在与人交往中,在参与活动中展现文雅气质;师生拥有爱党爱国担当社会责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文化灵魂。
教学特色
学校先后开展了主题教育实验、研究性学习课程改革、生命教育实验、先学后研三段六式教学模式探索、生命教育“2+1+1”课程体系建构、智慧化未来学校建设、1+1+N体育、e创科技教育、以能力为基本目标的高质量素养课堂实验研究等课程教学改革实验,形成了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拥有车模、航模、航天、阳光体育大课间、五星文明班级建设、青春创造营、榕树之声等优质课程品牌。
吴晖,松坪学校校长,中学历史教师。2002年调入深圳,先后在深圳市南山区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南山区丽湖学校任职,担任过成长中心主任、校长助理、副校长等职。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长期坚持专业和综合阅读,在激励和欣赏学生方面有丰富实践,在学习方式变革方面有长期探索,在名校研究和创建领域有较深积累。曾获南外初中部首届首席教师称号。读书征文《管理的革命》曾获南山区教育系统2018年读书征文比赛中学部一等奖。
公交:81路;101路;201路;226路;236路;316路;334路;M299路;M343路;B608路环线;M109路;M299路;M343路;M474路;高峰专线26路;高峰专线36号;高峰专线43路;高快巴士52号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深圳市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家庭成员;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学校申报→审核→资助经费发放
3、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必须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建档立卡记录簿;④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