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观澜中学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育才路1号
- 所在区: 龙华区
- 邮编:518110
- 学校性质:公办
- 餐食情况:其他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自主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9811600(初中部教学处)、0755-29831312(高中部教学处)、0755-29811906(校办公室)
- 联系电话: 0755-29811600(初中部教学处)、0755-29831312(高中部教学处)、0755-29811906(校办公室)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育才路1号

深圳市观澜中学秉承“家国情怀,振兴赋能,能而有为”的办学理念,以“平安、文明、健康,规范、高效、优质”为办学总目标,恪守“崇文励教,育人兴邦”的校训,在111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系统构建以“振能教育”为内核的“三层三翼”课程结构,涵盖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依托“振·志”“兴·德”“赋·能”三大课程序列,融合学科拓展、社团活动与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重点发展版画、跆拳道、足球、民乐、声乐等特色课程,全面激发学生潜能,着力培养基础扎实、特长明显、身心健康、素质全面,兼具国际视野与家国情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助力每一名学生实现成人、成事、成才的全面发展。
学校创办于1914年,其前身为“振能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后因发展需要或时局变化,曾先后两易校址,九易校名。1930年,冠名为“振能学校”,后被宝安县政府定为“中心国民学校”。1959年,改名为“宝安县观澜中学”。1993年,定名为“深圳市观澜中学”。
历经111年,几十代人前赴后继,以“家国情怀,振兴赋能,能而有为”为办学理念的“振能教育”逐步走向成熟,学校先后获评:“中国特色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基础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全国教师专业化建设示范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教育部“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广东省首批中小学科学教育示范校”“深圳教育高质量发展体育特色示范校”“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龙华区首批文明示范校园”“龙华区教育系统十佳党建品牌”等。
走进如今的观澜中学高中部新校区,这里有宽敞明亮的高层学生宿舍楼、教师公寓、螺旋形独栋的图书馆、上下三层的运动馆、标准化的400米田径场、恒温游泳馆和可容纳千人的大型会议室等,各类崭新的教学硬件设施一应俱全,均按照深圳最高标准设计建设,令人眼前一亮。
观澜中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持“家国情怀,振兴赋能,能而有为”的办学理念,系统构建了“振能教育课程体系”。该体系采用“三层三翼”的课程架构,实现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的有机统整,形成了以“振·志”“兴·德”“赋·能”三大课程系列为支撑的特色课程群。通过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拓展课程特色化开发、社团课程个性化选择等实施路径,构建了层次清晰、特色鲜明的育人体系。
学校现已开发涵盖多个领域的40余门校本课程,其中包括《看柯南,学化学》《微生物与发酵》《OH卡探索与自我心理成长》《公众演讲工作坊》《跟着书本去旅行》等特色课程。这些课程充分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特色,为培养学生成为基础扎实、特长明显、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的时代新人提供了坚实的课程支撑。
徐国年,研究生学历,中学正高级教师,北京师范大学课程论访问学者。曾在黄冈市、武汉市、深圳市南山区工作多年,2017年作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来龙华区工作,曾任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任高中语文教研员、龙华中学副校长、龙中副校长兼创新校区校长,紫金中学党委书记、校长,深圳市第三十七高级中学筹备组副组长等。深耕高中教育26年,曾培养出广东省高考状元。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骨干教师、广东省骨干教师、广东省教育学会中学语文专委会理事、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深圳市名教师、深圳市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龙华区首席教师。
地铁:地铁四号线 公交:627、M285、263、312等
2025年深圳市观澜中学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二类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2025年深圳市观澜中学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二类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曹春燕
副组长:刘武明、王龙凑、万火成
组 员:古志杰、罗小菊、体艺处各科组长
二、评审组
体育田径类项目:校田径教练、外聘专家组
体育跆拳道类项目:校跆拳道教练、外聘专家组
体育足球类项目:校足球教练、外聘专家组
体育舞蹈类项目:校体育舞蹈教练、外聘专家组
艺术绘画类项目:校美术老师、外聘专家组
艺术器乐类项目:校音乐老师、外聘专家组
三、监督组
杨晓雷(深圳市观澜中学党委书记)、张吉敏(龙华区教育系统纪检干部队伍“夯基铸剑工程”人才库成员、深圳市观澜中学党委组织委员、党委办主任)、张立坤(深圳市观澜中学党委委员)
四、报名
(一)招生对象
深圳市ACD各类户籍中具有一定体育、音乐、美术、舞蹈相关专业基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子女必须符合深圳市招生办公布的五项条件。
(二)招生人数(95人)
总人数95人,其中:
艺术62人:绘画39人、器乐23人;
体育33人:田径5人(100米2人、400米1人、跳远1人、三级跳远1人)、男子足球11人、体育舞蹈9人、跆拳道8人。
(三)培养方向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体艺术科生,学校将分别编为体育(跆拳道、田径、足球、体育舞蹈)、音乐、美术班,独立设置课程,文化课与专业教学同步进行,集中校内外优秀教师团队组织教学,面向国内外重点专业院校、综合性大学和艺术体育学院培养专业人才。
(四)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1日-6月15日。
(五)报名地点
深圳市观澜中学体育馆一楼工会活动室。(导航地点:深圳市观澜中学高中部西南门,地铁:4号线松元厦地铁站E1口出)
(六)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观澜中学体育馆一楼工会活动室报名,上交报名材料,工作人员初步核验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时,学校通过面谈了解考生相关专业细项基本情况,确定是否符合本校招生需求,并向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下发《2025年深圳市公办普通高中二类自主招生申报志愿告知书》,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领取《专项考核准考证》(凭考生中考号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网络中统一打印,并加盖招生学校公章后发给考生),凭专项考核准考证参加考核。
(七)报名条件
1.报考时,考生可提交在初中阶段参加由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的获奖证书;没有上述获奖证书的,考生可提供初中毕业学校多位(两名及两名以上)相关专业教师签名证明的特长专业现状水平推荐信,或由学校对其进行专项面谈初步考察其特长情况。
2.在条件1的基础上,各专项若有其他报名条件要求,参照各专项具体要求执行,详见对应专项附件。
3.自主招生二类考生只可申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项,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被学校录入信息并领取准考证后,即被申报学校锁定,不可再去申报其他学校,系统也不支持申报其他学校。
4.招生计划对考生报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招生计划相应条件执行。
(八)现场报名材料
1.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一份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的获奖证书。或者由初中毕业学校多位(两名及两名以上)相关专业教师签名证明的特长专业现状水平推荐信(推荐信须加盖初中毕业学校公章)。
3.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子女必须符合深圳市中考公办普高录取条件,条件不符不得报名,材料审核最终以市招生办网络数据为准。
五、录取
(一)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跆拳道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体育田径类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体育足球类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体育舞蹈类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艺术绘画类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艺术器乐类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二)考试时间
2025年7月5日。
(三)录取方式
1.参加二类自主招生考生的中考分数须达到我校学校划定的体育、艺术的中考成绩控制线以及专项考核合格分数线。考生中考成绩控制线不得低于2024年我校普通生中考录取分数线换算后的75%(折算后为357分)。
2.符合“双达线”的考生,学校将考生中考成绩和专项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按照中考成绩占比60%、专项考核成绩占比40%合成为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提出拟录名单。总成绩排序相同的,再以其专项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
3.考生的录取不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但综合素质评价不达标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志愿填报
凡申报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仍须填报普通学校志愿。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不能再参加其他固定划线批次学校的录取;未被自主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则根据中考文化成绩和普通学校志愿顺序,参加普通生的录取。
(五)成绩公布
我校在专项考核结束后,划定本校的专项合格分数线,于2025年7月7日-7月11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深圳市观澜中学”公示专项合格分数线和专项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中考成绩公布后,根据录取方式规则录取后,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深圳市观澜中学”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5天,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招考办录取。
六、考场纪律要求
1.考生一律凭加盖公章的专项考核准考证参加专项考核。考生须随身携带并保管好本人的准考证,以备考评组随时查验。
2.不得将通讯设备带入考核区域(含候考区域),考核现场不得使用任何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将视为作弊行为。
3.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考生禁止入场。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任意走动,不得议论考题,服从考评组统一安排,考核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地离开考场,不得逗留。
4.送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区域。
5.患有传染性疾病仍坚持参加考核的考生须主动与考评组联系,考评组另行安排试室。
6.考核现场评委、考务人员及考生均须严格遵守各考场纪律,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核资格或成绩;违反评审及考务纪律的评委和工作人员,取消其评审或考务资格,并严肃处理。
七、咨询与投诉
1.市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88120325(艺术)、83226534(体育),邮箱:tcs@sz.edu.cn。
2.区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23779445(区招办),邮箱:jyjzkb@szlhq.gov.cn。
3.学校咨询电话:29831312(咨询电话)。29811807(投诉电话)。邮箱:glzxschool@163.com。
八、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一经发现,取消自主招生认定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局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本方案由观澜中学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2025年观澜中学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体育跆拳道类)
附件2 2025年观澜中学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体育田径类)
附件3 2025年观澜中学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体育足球类)
附件4 2025年观澜中学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体育舞蹈类)
附件5 2025年观澜中学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艺术绘画类)
附件6 2025年观澜中学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艺术器乐类)
深圳市观澜中学
2025年5月28日
附件1:2025年观澜中学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体育跆拳道类)
一、招生要求
1.身体无任何疾病,能符合职业竞技跆拳道发展的需求;
2.能吃苦耐劳,意志力坚毅;
3.跆拳道竞技基础扎实;
4.报名时需查看竞技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测试指标与分值
三、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 体形、柔韧
1.体形:身高体重(15分)
要求:按跆拳道选材要求,符合后续专业发展需求。
2.柔韧性:横叉、竖叉(5分)
要求:考生的柔韧性符合跆拳道发展需要。
(二) 基本腿法(10分)
1.基本腿法:跆拳道基本腿法组合。
A、后横踢+双飞踢+后旋踢
B、前脚下劈+双飞踢+360旋风踢
C、腰部前脚侧蹬腿+二段头部+后脚横踢
2.测试方法:考生按考官所报编号,做出正确判断并快速完成基本腿法的击靶。
3.评分标准:考生击打的高度须在本人腰腹部位或头部,技术动作正确、熟练、速度快、空间感强、动作力度强、有效击打、协调和规范。
(三) 双飞与高位技术(10分)
1.双飞踢测试方法:考生使用双飞踢技术连续击打沙包或其他器材,两脚不可同时着地,准确、有力、符合双飞踢技术标准的击打,方被视为有效击打。
双飞踢评分标准:考评员对考生所完成有效击打的技术动作正确、熟练、协调和规范、速度、空间感强、动作力度强、有效击打进行评分。
2.高位横踢测试方法:考生使用高横踢技术连续击打脚靶(左右腿交替进行),每个技术动作须动作路线正确、步法灵活、动作连贯、速度快、力量足、有气势、击打准确及效果明显,方被视为有效击打
高位横踢评分标准:考评员对考生所完成有效击打的动作路线正确、步法灵活、动作连贯、速度快、力量足、有气势、击打准确及效果进行评分。
(四) 反应靶(20分)
1.测试方法:由1名工作人员手抓双页靶或伊朗靶,随意出靶,要求考生快速做出正确动作击打靶面。反应靶考试分2次进行,每次考试开始至结束时间为1分钟,中间不得有停顿。抓靶人员出靶,考生未及时做出反应,抓靶人员可继续出下一靶,无需等考生做出反应才继续下一动作。第一组反应靶结束后,中间休息2分钟,继续完成下一组考试。
2.评分标准:考生击打的高度须在本人腰腹部位或头部,技术动作正确、熟练、连贯、协调、规范、速度快、空间感强、动作力度强、且需有效击打。
(五)实战技术(40分)
1.实战
(1)测试方法:同一级别内,随机配对进行实战,配对的考生体重相差不超过4kg;考生在跆拳道垫子上进行实战,时间为2分钟一局;考官根据考生表现,对两人同时进行评分。若双方实力悬殊,为保护考生安全,考官可提前终止实战。
(2)评分标准:考官参照下列实战评分表(见下表),从礼仪,精神,意志品质,技术运用(准确性、协调性、灵活性、连贯性、速度、击打效果等),战术运用,临场应变能力,得分意识,高难度技术运用等方面,独立对考生综合评定,进行打分,所打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补充说明
1.考生需出具三甲医院健康证明,包括血压、心电图和个人运动保险证明。身体健康,无任何心脑疾病,可参加激烈运动,同时需提交安全责任书。
2.考生必须穿无任何标识的跆拳道道服(需长袖、长裤)进行测试,考生如不穿道服或穿着不合要求的道服,最后在总分内扣除10分。
3.考场提供跆拳道头盔、护胸,考生自备护臂、护腿、护裆、护齿。实战开考时,第二检录叫号三次后计时一分钟,若考生仍无法穿戴齐全,按弃考该小项处理,成绩只计已考小项分数。
4.考生完成所有项目考试后必须在现场成绩确认处,签名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试场地。
附件2:2025年观澜中学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体育田径类)
一、招生对象
1.体育考生需提供初中阶段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中取得的获奖证书;
2.具有国家二级以上田径运动员证书或成绩证明;
3.具有上述1或2条件相应专业水平但无相关获奖证书的考生可由3名专业教师签名、学校推荐(推荐信加盖学校公章);
4.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招生人数:5人(男女不限)
(二)招生项目:100米、400米、跳远、三级跳远(考生只限于报考专项考核)
(三)场地:标准400米场地
(四)评分标准:
专项成绩总分值100分=综合评价(10分)+专项运动成绩(90分)
1.综合评价(90%)
2.评分标表(90%)
三、考场纪律要求
1.考生须随身携带并保管好本人的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考生需出具三甲医院健康证明,包括血压、心电图和个人运动保险证明。身体健康,无任何心脑疾病,可参加激烈运动,同时需提交安全责任书。
2.考生按照学校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3.不得将通讯设备带入考核区域(含候考区域),考核现场不得使用任何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将视为作弊行为。
4.考生开考前有45分钟准备活动时间,请自觉服从我校统一安排,考生每考完后都要签名确认,结束后离开考场,不得逗留。
5.考生必须穿无任何标识(服装品牌标识除外)的田径服进行测试,穿着有其他标识服装在总分内扣除5分。
6.送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观澜中学考点。
7.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考核资格或成绩。
(注:测试前,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在考试现场检验核实!!!)
附件3:2025年观澜中学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体育男子足球类)
一、招生人数和招生对象
(一)招生人数
男子足球11人。
(二)招生对象
1.初中阶段参加由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得市级比赛前八名、区级比赛前三名(含)以上者;
2.初中阶段代表学校、体校、俱乐部参加“深圳市大中小学生校园足球比赛”、“深圳市青少年足球精英联赛”、“深圳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
3.《推荐信》必须由多名(两名及两名以上)专业教师签名;
4.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
二、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内容
1.身体素质测试(10分)
5*25米折返跑(10分):考生从起跑线向场内垂直方向快跑,在跑动中依次用手击倒位于5米、10米、15米、20米和25米各处的标志物后返回起跑线,要求每击倒一个标志物须立即返回一次,再跑到下一个标志物,以此类推。考生应以站立式起跑,脚动开表计时,完成所有折返距离回到起跑线时停表,记录完成的时间。未击倒标志物,成绩无效。每人测试1次。
2.基本技术测试(40分)
(1)20米行进颠球(10分)
单脚或双脚以及头部均可颠球,球不得落地,每向前移动2米得1分,人球同时过终点线为准,每人二次机会。
(2)25米踢准(15分)
每人踢6球,左右脚不限,记成绩最好的5球。以第一落点记录成绩,圈内或压线得分,每球3分。
(3)20米运球绕杆射门(15分)
罚球区线至起点线距离为20米,起点至第一根杆距离为4米,其余每杆距离均为2米,共设8根杆。考生听信号,从起点开始运球计时开始,逐个绕过标志杆后须在罚球区外完成脚背射门,球越过两门柱内侧和横梁下沿的球门线时计时停止。两次机会,取最优成绩。运球漏杆或未射进球门,算一次失败,射中球门横梁或立柱可补测一次。如3次测试均为失败,成绩以零分计算。
3.比赛能力测试(50分)
根据当天参考人数,进行5人制∽11人制比赛,参照足球竞赛规则执行。根据实战比赛对考生的技术运用、战术意识、心理素质以及比赛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档次。具体档次对应评分如下:
优秀:50--41分 技术全面,战术配合意识好、有特点。
良好:40--31分 技术较好,战术意识一般、特点不突出。
及格:30--21分 技术一般、无特点。
不及格:21分以下 技术较差、无特点。
4. 专项考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具备入围专项合格资格。
(二)评分标准
表1 足球专项考试评分标准表
三、考场纪律要求
1.考生须随身携带并保管好本人的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备监考老师查验。
2.考生按照学校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3.不得将通讯设备带入考核区域(含候考区域),考核现场不得使用任何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将视为作弊行为。
4.考生开考前有45分钟准备活动时间。请自觉服从我校统一安排。结束后离开考场,不得逗留。
5.送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观澜中学考点。
6.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考核资格或成绩。
四、补充说明
1.考生需出具三甲医院三个月之内的体检健康报告(包括心电图、血压正常这两项关键指标)。身体健康,无任何心脑疾病,可参加激烈运动。提交个人运动保险证明。同时需提交安全责任书。
2.考生必须穿无任何标识(服装品牌标识除外)的足球比赛服进行测试,参加足球比赛项目的考生不带护腿板在总分内扣除10分,穿着有其他标识服装在总分内扣除5分。
3.考生完成所有项目考试后必须在现场成绩确认处,签名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试场地。
附件4:2025年观澜中学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体育舞蹈类)
一、招生要求
身高需符合体育舞蹈项目发展要求:
男:身高要求最低170cm。女:身高要求最低162cm。(以考试当天实际测量数据为准)
二、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内容
(二)评分标准
三、补充说明
1.考生素颜参加考试。
2.男生:黑色背心、短裤、芭蕾软底鞋,表演服装及专业用鞋;女生:黑色芭蕾形体服、白色或粉色芭蕾袜、芭蕾软底鞋,表演服装及专业用鞋。
3.考生自备音乐、U盘播放。
4.考试结束后考生需进行成绩的现场确认及回执签署。
5.考生不得穿着有任何标识的服装,穿着有其他标识服装在总分内扣除5分。
附件5:2025年观澜中学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艺术绘画类)
一、美术绘画专业测试科目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和速写。
二、测试内容的分值和评分标准
补充说明:
1.美术考试内容素描、色彩和速写三科均根据考场提供的图片素材进行绘画。
2.上午第一科素描开考时间为8:30,考试时长为180分钟,第二科速写开考时间为12:00,考试时长为40分钟。下午色彩开考时间为14:30,考试时长为180分钟。
3.学校仅提供8开的考试用纸和坐凳,考生需自带考试绘画所需的工具,如画架、4开画板、速写板、画袋、铅笔、炭笔、橡皮、签字笔、胶带、夹子、水粉笔、水粉颜料、调色盘和小水桶等。
4.考生不得穿着有任何标识的服装,穿着有其他标识服装在总分内扣除5分。
5.色盲或色弱学生不得报名。
附件6:2025年观澜中学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艺术器乐类)
一、 考试内容
二、评分标准
三、补充事项
1.专项满分100分
器乐方向总分=器乐演奏+声乐演唱+听音练耳
2.器乐方向的考试种类
钢琴、竹笛、唢呐、笙、二胡、中阮、古筝、琵琶、扬琴、双排键、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巴松)、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中音号、大号、小提琴、大提琴、打击乐(爵士鼓、马林巴)
除钢琴、马林巴、爵士鼓外,其余乐器需考生自备,打击乐考生自备鼓槌。
3.声乐考试形式为背谱清唱,不使用话筒扩音设备。
4.每位考生需提供演唱和演奏曲目的五线谱或简谱(一式两份),考试时需着正装或礼服,不化妆。考生不得穿着有任何标识的服装,穿着有其他标识服装在总分内扣除5分。
5.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候分处等候,待确认考试成绩、签署回执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离开考场。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初中:不收费高中:1131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高中: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初中:不收取高中:4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初中:不提供高中:深价[2001]49号文,二、住宿费仍按深价(2001)49号文的规定执行,即: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00元。住宿费只能用于学生宿舍的维修、水电及管理费用开支。
1、资助申请条件:①国家助学金:高中,持有低保证、建档立卡、残疾证、困难证明等困难学生;②建档立卡补助:初、高中,需广东省内建档立卡家庭学生;③特困生学费减免:高中,持低保证、残疾证、建档立卡、困难证明等;④特困生校服补助:初、高中,需深户并持低保证、残疾证、孤儿、烈士儿女等。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核实—学校审核——提交教育局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或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学生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及家长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A4纸;
4、银行卡复印件【写上持卡人姓名+学生姓名+开户行(支行)】;
5、以下证件复印件(下列材料之一)
(1)低保证、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复印件;
(2)残疾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原基建功工程兵、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高中生提交的申报材料)
(4)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资助联系方式:校团委29811871
5、评优奖励办法: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