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团和路1号
- 所在区: 龙华区
- 邮编:518110
- 学校性质:公办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7977725
- 联系电话: 0755-27977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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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团和路1号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创办于1921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至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2014年学校完成改扩建工程。2017年升级为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学校现有占地面积21803平方米,建筑面积24734平方米,现有52个教学班,学生2570人。校园环境洁净幽雅,书香气息浓郁。
学校现有教师143名、教辅11名、党务1名,其中高层次人才、特级正高级教师1名,高级教师(副高)14名,硕士研究生学历45人,各类双一流名校毕业教师38人,拥有一支基础扎实、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教师队伍。学校通过“452名师三维淬炼工程”,不断加速教师们的专业成长,近三年来,青年教师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得496个奖项,其中国家级31项,省级一等奖以上7项,市级15项区级13项。
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小学以“让每一个孩子成为最好的自己”为办学宗旨,以校训“日新其业 润田致真”为精神指引,创新构建以“家文化”为核心的育人体系,打造“家和·家美·家兴”的教育生态,营造温暖共融、积极向上的成长环境,致力培养兼具家国情怀与创新能力的未来人才。
学校将“新劳动教育”和“校本研修”作为发展的“两翼”,学校不断引进物联网、AI等技术,逐步实现“新劳动教育+科技教育”深度融合的办学特色。学校通过加强人工智能时代的劳动教育,“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培养学生掌握必备知识和关键能力,突出学科素养和核心价值,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学校在凸显“新劳动教育+科技教育”深度融合的同时,拓展学科体验教育,整合“劳动教育+科技教育+学科教学”,基于各学科教学资源广泛开展体验教育,形成多元化的教育内容,开发创新教育课程。学校还不断升级教育信息化支撑环境,借助互联网平台,大数据,电子班牌,AI,VR,5G网络,生态阳光房,蝴蝶谷,互动体验场馆……全方位地展示了附小作为一个具有分析、感知、呈现能力的未来学校雏形。
学校通过“五润”“四格”“三为”特色课程系统,深度融合国家课程与校本实践,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教师专业发展与家校协同共育。“五润”课程对应五育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五润”课程中,学校首创“JIA”币激励评价机制,以“佳、嘉、家”为维度,实现多学科、多场景的综合素养评价,激发学生自主学习与行为自觉;“四格”路径通过专家引领、名师辐射、同伴互助、课程开发等方式推动教师专业成长;“三为”家庭教育课程围绕为生之道、为人之道、为学之道,通过家长学堂、家长课堂和行走课堂三大路径,打破课堂边界,推动教育真正融入生活、走向社会,形成“家校社”联动的育人新范式。
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馆校结合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全国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广东省中小学科学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中小学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示范学校”“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试点学校”等荣誉称号。
欧阳雪峰,中共党员,高级教师,现任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校长。1989年7月从事教育工作,曾获深圳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优秀成果一等奖,广东省特色成果一等奖。先后荣获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公交:M584、M226、B921、M344、M360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学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977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