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民治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大道395号
- 所在区: 龙华区
- 邮编:518131
- 学校性质:公办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1009787
- 联系电话: 招生电话:0755-29806761;办公电话:0755-281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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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大道395号

民治小学,百年老校,坐落于深圳北站核心商业区,毗邻梅林关,地处地铁5号线民治站旁。学校占地面积14681.3平方米,校内建筑面积30762平方米,校园以“文昌阁、诗礼亭、校道文化长廊”等构景,雅致古朴。现有50个教学班,2400多名学生,150余名教职员工。
学校以文昌阁孔子塑像为精神坐标,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秉承“健康和谐 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以“三自”教育为办学特色,以“我能行”为校训。依据儿童立场、依法办学立场和协同治校立场,致力于打造“专业自信 崇尚学术”的教师团队文化,培养“明礼、自信、担当”的新时代中国好少年。“勤奋笃行、积极有为”是教师的精神底色,“风清气正、健康和谐”是学校的教育生态。多年来,学校坚持开展以“学科课程、学科﹢课程、学科融合课程”为样态的“我能行”课程,践行以“项目、自主、合作、探究”为基本要素的高效自主式素养课堂。开展足球、健美操、篮球、武术、跳绳、田径、油画、国画、手工、合唱、舞蹈、机器人等38个学生社团,广泛受益于全校师生。
学校2016年被评为龙华区首个“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2012-2023年连续11年蝉联龙华区中小学生足球比赛男子甲组冠军。2021年获深圳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男子U9组冠军。学校先后荣获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全国百佳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中国基础教育英语教学研究科研基地、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深圳市市民身边的好学校、龙华区教育先进单位、龙华教育系统“巾帼先进集体”、深圳市第八届深圳教育改革创新大奖——体育特色学校(园)年度奖、龙华区2021-2023年学生体质健康提升行动优秀组织单位奖等诸多殊荣。
李文杰,民治小学校长,高级教师,龙华区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学科带头人。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23年,有21年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曾获得宝安区名师支教工程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兼职教师、教坛新秀;龙华区教育系统优秀党员、先进教育工作者,龙华区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库成员。主持或参与省、市、区课题十余项,十余篇文章在国家、省、市刊物发表或获奖。
地铁:5号线民治站
公交:302路;302区间线;316路;324路;333路;334路;334路区间线;336路;339路;352路;620路;621路;B657路;B690路;M213路(原787路);M262路;M282路;M302路;M344路;M365路;M372路;M391路;M392路;高峰专线13号;口岸观光线(观光3线)到沙元埔站下。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自主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文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一级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示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表》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1003820。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