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龙华第二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弓山路3号
- 所在区: 龙华区
- 邮编:518110
- 学校性质:公办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8131221
- 联系电话: 0755-281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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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弓山路3号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第二小学创办于2011年8月,毗邻龙华弓山公园,是一所纯小学公办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800平方米。现已开设33个教学班,学生1561名,专任教师95人,高级教师11人。教师100%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22人,平均年龄34岁。
学校秉承“让学生体验童年快乐,让教师感受教育幸福”的办学理念,践行“专心学习,尽兴游玩”的校训,以质量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特色办校为办学思路,深化绿色校园、书香校园、创意校园和幸福校园的创建,潜心培育健康的、具有创新能力和世界眼光的现代公民,致力打造一所富有人文气息的现代化创新型精品示范学校。
学校结合自身特点,坚持构建以国家课程为主线,地方、校本课程为辅线,基础性课程为核心,拓展性课程、特长性课程、活动性课程为增长点,构建以“JING+”文化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包括“敬德课程”“静慧课程”“净美课程”“竞优课程”“径创课程”五大课程序列,扎实推进“五育融合”——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增强美育熏陶、强化体育锻炼、加强劳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整合国家、地方、校本三级课程,构建起完整的课程育人体系。
学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综合素养,提出“让阅读和锻炼成为习惯,让梦想插上科技的翅膀”的校园口号。打造开放、共享、绿色的少儿图书馆,让书在校园每个角落随手可得,随处可读,深化阅读工程建设,打造书香校园。致力于“人人会游泳,人人会下棋”,创造了没有泳池却能人人会游泳的奇迹,拿下了区、市、省、国家级围棋特色学校;处处是棋盘,处处能下棋已是龙华二小校园生活的一道独特风景。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跳绳示范学校、广东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广东省棋类特色学校、深圳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深圳市市民身边的好学校、深圳市绿色学校、龙华区德育工作特色学校、龙华区体育工作特色学校、龙华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龙华区阳光体育活动先进学校、龙华区围棋特色学校、龙华区家庭教育先进单位、龙华区优秀家长义工组织等系列荣誉称号。在深圳市教育局组织的“市民走进身边的好学校”活动中,龙华第二小学位居民民意测评排行榜首位。
书记、校长邓焕金,男,197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毕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区优秀教师、区教育先进工作者,深圳市兼职督学,深圳市信息技术教育专家培养对象。2001年参加工作,曾任少先队辅导员、德育处、安全办、办公室等行政职务,历任深圳市龙华区书香小学副校长、河源市紫金县教育局副局长(挂职)、团中央少年部宣传教育处副调研员(挂职)。2019年4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龙华区龙华第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地铁:4号线,龙华地铁站与清湖地铁站之间
公交:324路、E9路、M128路、M212路、M222路、M264路、M450路、高快巴士43号等,大润发站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8131221
5.评优奖励办法:设置奖项有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好少年、星级少年、优秀大队干部、优秀志愿者、优秀主持人、优秀班干部、优秀年级值日生等。中队辅导员根据学生日常表现与中队委商议拟定候选人名单,“评先评优”队会课上由中队辅导员和全体学生投票选出,再由中队辅导员审核,报德育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