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虔贞学校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虔学路33号虔贞学校
- 所在区: 龙华区
- 邮编:518109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龙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8671310
- 联系电话: 0755-2867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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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虔学路33号虔贞学校
一、学校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虔贞学校是龙华区委区政府重点建设的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虔学路33号,总占地面积249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154平方米,办学规模为54个教学班,其中小学36个班,初中18个班,可提供2520个公办学位。学校建筑设计古朴典雅,教学设施智能现代,校园环境精致舒适。拥有壁球馆、室内篮球场、室内游泳池、图书馆等特色场所,努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着力打造适合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育人模式。
二、办学理念
学校秉持“厚德明理,自强不息”的办学理念,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勇于开拓创新,努力把学校打造成质量卓越、特色鲜明的粤港澳大湾区标杆学校。
三、学校特色
学校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的基础上,实施学院制育人模式,设立少年文学院、少年体育学院、少年艺术学院和少年工程学院,让每个学生加入学院,人人成为小院士,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的发展需求。
张晓丽,中共党员,龙华区虔贞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初中道德与法治高级教师,深圳市首批中青年骨干教师,龙华区首届名校长。从教33年,潜心耕耘,默默奉献,有着扎实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曾荣获深圳市优秀党务工作者、深圳市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区优秀党员、区“三八红旗手”、区优秀教师等荣誉。
公交:浪口社区公园站,M310路 ; M393路。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8671317。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初步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审核、学校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