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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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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望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大望村685号

  • 所在区: 罗湖区
  • 邮编:518114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罗湖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5710909(总机转)
  • 联系电话: 0755-25710909(总机转)
官方微信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大望学校创办于1988年,坐落于罗湖区东北隅之大望村内,毗邻梧桐山风景名胜区及仙湖植物园两个国家“AAAA”级风景区,坐拥罗湖区“一半山水”。占地面积1.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千平方米,室外运动场面积5千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7万册。学校现有9个年级,教学班32个,学生1449人。教职工100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21人;高级职称14人,中级职称36人。2021年,罗湖区教育局将大望学校纳入新品质学校培育工程,并加入翠园东晓教育集团,学校高质量发展踏上快车道。

        大望学校以提升育人质量为核心设计了构建高品位的学校文化体系、高品质的学校课程体系、高质效的教学创新体系和高效能的治理保障体系的“四高”目标体系,明确了“立足山水文化、实施生态教育、创建多元课程、打造对话教学”的高质量发展路径,打造罗湖区新品质学校的标杆。

        2023年,学校完成了校园物态环境提升工程一期、建成了标准化中考考点、开办了罗湖区首家“课程超市”、启动了校家社协同育人工程、重建了校园图书馆、更新了可躺可午休的学生课桌椅、实现了校园万兆网络升级等一系列民生实事以及在级部制改革、大学科组改革、课程体系改革、对话教学创新改革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改善了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条件,提升了教育教学管理效能,社会满意度逐步提升。

        学校先后获评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全国健康促进学校(铜牌)、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广东省少先队红旗大队,第九届深圳教育改革创新大奖的“教育改革创新领跑学校(园)奖”,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深圳市办学效益先进学校、深圳市阳光体育先进学校、深圳市小学广播体操标兵学校、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节水教育示范学校、深圳市“河长”学校、深圳大学教学实践基地、深圳市家-校-卫联动学生健康教育项目学校、罗湖区少先队水资源保护宣传基地等。


  李富贵,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课程与教学专业教育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员,省、市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长期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基础教育阶段科研成果多次获评省、市级奖项,曾多次获得区级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是一名专业型校长、学者型校长、专家型校长。

  2018年作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罗湖区教科院,从事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2022年任深圳市大望学校校长。2020年获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罗湖区名师工程教科研专家;2021年获评罗湖区改革创新奖先进个人,深圳市第四届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二等奖;2022年获评罗湖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深圳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2023年获评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

  地铁:附近无地铁口。

  公交:M399到大望学校站,211到望桐信告地路口站。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资助申请条件∶

  具有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申请流程:1、家长提交材料;2、学校初审;3、相关部门审核;4、审核通过后,由政府发放。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以下情况交其中一样即可∶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④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⑤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材料;⑥特困职工证;⑦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资助联系方式:0755-25711957。

  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模范少年等奖项的学生需经班级推荐选出,由班主任审核,德育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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