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横岗中心学校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富康路95号
- 所在区: 龙岗区
- 邮编:518115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龙岗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8698609
- 联系电话: 0755-2886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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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富康路95号
深圳市横岗中心学校前身为1915年华侨捐资修建的横岗学校,新中国成立后更名为“惠阳县第三区第七小学”,1958年更名为“横岗中心小学”。1997年迁建于横岗街道富康路95号现址,2013年9月升格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更名为“横岗中心学校”。
学校占地约36000㎡,建筑面积约27000㎡,59个教学班(含3个特教班) ,学生2700余名。现有专任教师189人,其中硕士43人,高级教师21人。现有区骨干教师14人、获区级以上荣誉教师85人。
学校先后被评为“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校、“深圳市书香校园”、“深圳市德育示范校”、“深圳市体育传统项目(篮球)学校”、“深圳市足球特色学校”、“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中华诗教深圳示范区试点学校”等。曾多次获评市、区教育先进单位。
学校以“博学而不穷,笃行而不倦”为校训,建设“崇德尚学,明理守信”的校风、“严慈相济,教学相长”的教风和“善学勤思,自主合作”的学风。
学校提出“发现自己,贡献团队;立己达人,润泽生命”的育人理念和“以上率下,团队合作;精准服务,民主公正”的管理理念,通过师生家长的共同努力,将学校办成“学生喜爱、质量可靠、特色显著的市民身边好学校”,突出生命教育、合作学习、科创教育特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培养有家国担当、有自学习惯、有兴趣特长、有合作精神、有创造能力的时代新人。
孙作兴,1983年8月生 ,山东临沂人,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大学学历(历史学教育专业), 中学高级级教师,曾任龙岗区龙城初级中学学校教学处副主任、龙岗区仙田外国语学校教学处主任、龙岗区横岗中心学校副校长、行政负责人。
他曾被评为深圳市优秀班主任、龙岗区优秀教师、龙岗区优秀班主任、龙岗区优秀教育工作者、龙岗区优秀共产党员、龙岗区首批教坛新秀、龙岗区第二批骨干教师、龙岗区第二批学科带头人 、龙岗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等荣誉称号。
乘坐深圳地铁3号线(龙岗线)至横岗地铁站,后转M570、358等公交车至横岗中心学校站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2、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3276630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