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城外国语学校
详细地址: 坂田街道泰山路1号
- 所在区: 龙岗区
- 邮编:518129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自主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龙岗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8386100
- 联系电话: 0755-2838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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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坂田街道泰山路1号
龙岗区科技城外国语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办学思想端正,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培养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的现代中国人”为己任,坚持“科学人文相长,中学西学相融”的办学理念,为莘莘学子提供现代化、多元化、特色化、国际化的教育服务。
“三园”文化,彰显品牌内涵,教师们敬业、严谨、博爱、创新;学生们勤奋、笃学、探源、求真,这里已俨然成为了美丽的花园、学生的乐园、教师的家园。
传承名校,创新发展,在完成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过程中,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勇于探索,勇于改革创新,学校针对基础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学生个性化、多元化需求,倾力打造外语特色、体育特色、阅读特色、家校共育四大办学特色。
学校精心打造多彩课程,外语节、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读书节,同学们尽展风采。课堂上,学生主体,教师主导,启发、互动、自主、合作、探究、创新;下课之后,校园成了孩子们展现自我的舞台,学校设立了丰富有趣的课程,覆盖人文、科外、体育、艺术等各个领域,只为了让孩子们寻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学校办学成果显著,初中全区统考,小学全区抽考,区中小学生运动会,学科竞赛等各项成绩均名列前茅;2020-2021学年,区级以上师生获奖总数717人次,包括国家级9人次,省级310人次,市级281人次,区级87人次。
学校没有乱收费和破墙开店等违纪违规现象,没有查实的不良师德师风方面的投诉,近三年本单位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校风学风好,没有师生违法犯罪。
作为一所普惠型外国语学校,办学五年来,学校成为了龙岗区乃至深圳市居民口碑良好的学校之一,在区教育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学校进行的评估与调查中显示,家长们对学校整体学风、校风的总体满意率为99.29%;家长们对学校的师资水平的总体满意率为99.29%,课堂教学情况的总体满意率为100%;对学校在学生综合素养培养(德育素养、身心素养、学习素养、创新素养)方面的总体满意率为100%;对学校的办学效果(学生成绩、奖励荣誉)的总体满意率99.30%,学校真正办成了人民满意的学校。
王猛,男,行政负责人,1982年11月出生,江苏睢宁人,2005年8月参加工作,2009年7月入党,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10月起先后担任学校办公室主任、教学处主任等职务。2020年12月起任龙岗区科技城外国语学校副校长,2022年12月任龙岗区科技城外国语学校行政负责人。先后获得龙岗区优秀教师、区优秀班主任、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区优秀党员、区优秀督学、区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区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多次获得龙岗区课堂教学大赛一、二等奖,先后主持并参与省级课题研究3项,区级课题研究4项,并有多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地铁:5号线,10号线
公交车:M342,M491,M346,M566,M461等,五和大道坂新路口站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申请流程
每学期开学初,学校收到区资助文件通知后,发出学生资助申请通知。家长在阅读通知后,
步骤1:报学生名字和联系电话给班主任;
步骤2:学生处整理申请名单后,打电话与家长确认申请资助的条件是否满足;如满足,将申请表格及申请材料清单交给学生;
步骤3:学生处回收学生申请材料
步骤4:学生处在资助系统填写学生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报送教办
3.在校学生的申请材料包括
(1)深圳市户籍;
(2)残疾证
(3)生活困难证明
(4)学生(或家长)的银行卡、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国家资助申请表
4.资助联系方式:学生处(0755-28386188)
5.评优奖励方法: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