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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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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甘李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路4号

  • 所在区: 龙岗区
  • 邮编:518112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龙岗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84509631
  • 联系电话: 0755-89371597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甘李学校创办于2012年8月,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坐落于吉华街道甘李路4号,地处甘坑社区和上李朗社区交界处,占地面积28595㎡,建筑面积16789㎡。设置规模为36个教学班,现有46个教学班,其中小学28个班,初中14个班,特教4个班。在校学生2018人,其中小学生1404人,初中学生614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3人,其中高级教师14人,中级教师55人,区级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63人。教师平均年龄33岁,研究生学历42人,本科以上学历100%。我校是首批“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和首批“深圳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试点学校”,2021年学校被评为“广东省首届随班就读示范校”。

    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我校创办初期就确立了“尊重与爱”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以校长为引领,学校各部门各司其职,人人有责的和谐团队。教师有理想、有情怀、乐于奉献,激发了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形成了学校平等、合作、进取的人文环境,形成了风清气正、关系融洽、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我校坚持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立足于学生综合素养与长远发展,结合我校办学条件和办学理念,求实创新,积极探索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形成了以国家课程为主体、以校本课程为补充的相对稳定的课程框架。围绕学生品德、身心、学习、创新、国际、信息、审美、生活等八大素养,积极开展德育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德育工作直面学生成长中的各种问题,以无形有效的工作方法,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提高了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初显成效。

    学校所有校园活动系统化、常态化,以贯穿每学年的六大文化节(体育节、语言节、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合唱节)为主线,将活动分设在3-6、9-12月的各个周,并在各年级形成相对固定的活动项目,如体育节的亲子运动、跳绳比赛、足球联赛,语言节的讲故事、英语剧表演、诗词大会,艺术节的集体绘画、才艺表演,科技节的知识竞赛、创意作品展示,读书节的课本剧表演、剪报手抄报展示,合唱节的各班中英文歌曲比赛,这些结合学科和学生年龄特点设计的活动,尽可能多角度涉及、多学生参与,中间既包含学科知识的应用、学生能力的展示,也包含学生心理素质、行为习惯的锻炼和培养,实现了德育课程、活动课程、学科课程的极大融合。

    我校布局合理,生均占地面积大,各类教育装备完善,功能场所设施齐全,符合省、市标准化设备配置。学校还根据课程建设的需要,建立了音乐室、舞蹈室、健美操室、未来教室、美术工作室等功能室。图书馆拥有藏书10万多册(含电子图书4万册)。

   经过多年发展,学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教育质量明显提高。2019、2020年连续两年获得龙岗区教育教学质量进步奖。



     盛志勇,男,1975年11月生,湖北仙桃人,中共党员,中学语文高级教师,现任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1993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不同学校担任班主任、科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干部、副校长、校长、书记等职。

    盛志勇校长曾获“龙岗区优秀校长”、“龙岗区骨干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林芝市优秀教师”、“西藏自治区第九批援藏表现优秀个人”、“西藏自治区优秀教育援藏人才”、广东省第九批援藏工作队“突出贡献奖”、“察隅县优秀援藏干部人才”等荣誉称号,曾任“深圳市督学”、“深圳市中考语文命题组组长”等职。


乘坐地铁10号线到凉帽山站A/D下,步行1.5公里;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①深圳户籍或在深圳居住两年以上(须提供居(暂)住证明);②因意外伤残或重大疾病而无经济能力治疗、因见义勇为而受伤、因生活重大变故陷入困境影响学业、因家贫而失学的中小学生(须有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证、疾病诊断书等);③个人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上进心,无违法犯罪记录(须由学校提供证明);④个人承诺所得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解决学业、治疗或生活困难,不作其它用途。(已纳入龙岗区低保范围的户籍学生、巾帼扶贫行动的学生和其他已接受政府专项助学资助的学生,包括历年来享受过此项专项资助的学生,本款项不再重复资助。)

  2、资助申请流程:提交材料——学校初审通过——填写申请表——教办通过——教育局通过

  3、资助申请材料: ① 学生身份证、居住证; ② 相关证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罗丹妤 18826565929

  5、评优奖励办法:符合条件即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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