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宝滨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波光二路88号
- 所在区: 光明区
- 邮编:518107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小学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光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88656665
- 联系电话: 0755-88656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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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波光二路88号
深圳市光明区宝滨小学是深圳市光明区中科实验教育集团的第一所成员校,创办于2023年9月1日,是一所环境优美、崇尚科学、设施现代化的高品质学校。宝滨小学站在国家发展的高度和学生成长的角度,紧紧依托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圳理工大学、深理工附高强大、丰富、独有的资源,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科学素养、高尚人文精神和深厚家国情怀的科技少年,打造一所与世界一流科学城相匹配的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目前,我校已获评“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中小学科学教育示范校”“广东省人工智能教育培育学校”“中华诗教深圳示范区建设项目试点学校”“深派教育”年度盛典优秀校风示范校、“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教育特色学校”“深圳市光明区求索学校”“光明区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达标学校”等荣誉并高质量通过《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
张小明,宝滨小学校长,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深圳市督学、光明区委讲师团成员。多次参与国家、省、市、区级课题研究并担任课题主持人,公开发表论文数篇,曾荣获省优秀教师、区优秀共产党员、区教育系统十佳党务工作者、感动光明“十佳教师”、区优秀教师、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区优秀督学等荣誉称号。
地铁:地铁(红花山站)D出口,步行1公里左右。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