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升路90、92号
- 所在区: 光明区
- 邮编:518106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光明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9891186
- 联系电话: 0755-2989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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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升路90、92号
光明区实验学校创办于2005年8月,由原公明镇周家村小学、塘尾小学、东坑小学三所村小合并而成。创校时学校名称为公明实验学校,2011年更名为光明新区实验学校。2018年更名为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2021年12月正式牵头成立光明区首个基础教育集团——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集团现有三个成员校,分别是光明区实验学校、华夏中学和同心小学。集团现有156个教学班,8000余名师生。
光明区实验学校占地7.4万平方米,被定位为实验性、示范性、带动性学校,是光明区倾力打造的窗口学校,也是在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现有小学、初中两个学部,92个教学班,教职工300余名,学生4400余名。
学校先后荣获“中国学生定向运动突出贡献单位”“全国生涯教育实验学校”“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第一批基础教育党建示范校”“广东省中小学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德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体育特色学校”“广东省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广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深圳市教育改革示范校”“深圳市首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示范校”“深圳市项目式学习实验学校”等荣誉称号140余项。
一、铸造办学理念,凝人心聚人力
坚持办学理念引领校园文化,持续铸造凝心聚力的校园文化“内核”。以“人心向学 学以成人”办学主张为“总牵引”,鼓励全校师生以学为先,人心向着学校、向着学习、向着学术,爱智求真,修养人格,淬炼德艺双馨的“四有”好老师教师队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子。
坚持党建工作引领办学实践,纵深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高标准打造光明区首个校级党建文化广场,“同心圆”党建品牌被誉光明区教育系统品牌标杆,接待市区领导专题调研多次。先后荣获广东省第一批基础教育党建工作示范校、深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光明区十佳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二、锻造办学品质,勇创新强“内功”
开放办学,持续打造现代化学校制度。依循九年一贯制特点,实行“一校两部”、分级授权、“小初衔接”管理机制,坚持校务公开、开放办学、大事大家定、小事有人管,切实保障教师、学生、家长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探索形成“依法治校、科学民主”管理范式。
教学改革,探索“小初衔接”无缝连接课程体系。打通九年一贯内在体系,把学校“大体量”蜕变成高质量;持续发力质量提升工程,坚持向课堂要质量,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智雅”课程体系。
评价改革,助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在光明区率先探索基础教育评价改革“光实体系”,依托“智雅少年大闯关”《智雅少年成长手册》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全力打造多元综合立体式动态评价体系,深受师生和家长欢迎,成为光明区基础教育改革的“领头羊”。
科研兴校,形成教师专业培养的“光实范式”。通过“三级梯度工程”和“青蓝工程”结队,助力教师专业成长。学校现有包括广东省名书记工作室,省百千万人才名校长,省百千万人才名教师,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市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等各级各类名师60余人,名师工作室10余个。
三、打造办学特色,塑品牌深内涵
坚持内修品质,外塑特色。现已开发囊括体育、艺术、科技、人文、劳动等六大类47门类147科次个性拓展课程。目前,学校是全区个性拓展课程最多最全最丰富的学校之一,定向课程成为深圳市的特色教育品牌。学校定向队受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指派9次参加国际比赛并屡创佳绩,获得国际赛事冠军10项。
学校加大科创教育,学校已经成为深圳市思维型教学实验校,成为光明光明区“一校一企一特色共享创客实验室”的其中一员。科创团队多次荣获国家、省、市创客比赛特等奖、一等奖,学生发明专利和知识产权登记78项。
学校特色活动精彩纷呈,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心理健康节、学科月、英语节、劳动考核等,将特色活动与课程体系有机融合,为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成就自我提供平台,全面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培养新时代全面发展的人才。
在“同心圆”党建品牌的引领下,学校逐步形成了以三级递度培训项目为载体的名师培养的“光实范式”,以多元综合立体式评价为内核的评价改革的“光实体系”,以定向运动、科技创新为龙头的特色教育的“光实特色”。
光明区正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光明教育正全力向打造区域性教育高地昂首阔步迈进。学校将凝神聚力,久久为功,争创与世界一流科学城相称的高品质教育,发挥“实验性”“示范性”“带动性”作用,办老百姓身边信得过、满意的高品质窗口学校!
张夏乐,女,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现任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行政负责人。深圳市第七届党代表,曾获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初中文科名教师培养对象、广东省思政优质课程主持人、深圳市年度教师、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深圳市教育系统名教师、深圳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深圳市高考先进个人等荣称号。主持国家、省、市课题多项,曾获国家、省、市各类教学比赛一等奖。
公交(光明区实验学校站):M549、M529、B947、高峰专线176路。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人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
学校每学期按照要求评选“校园之星”,并张榜宣传,颁发证书。表现特别优异的学生将推荐参加区、市、省各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