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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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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学校

详细地址: 福保街道明月社区新洲路3188号

  • 所在区: 福田区
  • 邮编:518048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83810617
  • 联系电话: 0755-83810617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福田区石厦学校为广东省一级学校,学校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3188号,毗邻福田区委,借力深圳经济特区先发优势,得天时地利人和,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学校创办于1995年9月,1999年9月增开小学部,是福田区第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023年9月因学校扩大办学规模,开设石厦学校北校区。

小学部(含南校区、北校区)目前共有60个班级,其中南校区有47个班,北校区有13个班,初中部有36个教学班。

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25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51人,老工勤1人。专业技术人员中正高级教师1人,副高级教师60人;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93人。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是深圳市园林式花园式单位、深圳市安全文明小区、深圳市绿色学校。笔直、伟岸的大王椰树与象征石厦精神的雕塑交相辉映。教学设施齐备,教育信息化建设覆盖整个校园,各类功能室一应俱全。图书馆充分满足师生需求,馆藏图书丰富。学校有高标准塑胶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曲棍球场等,一座现代化、综合性的室内体育馆是同学们运动、健身的理想场所。

学校历经二十多年砥砺磨练,学校形成了三大办学特色:以人为本,充满活力的管理特色;以创新为核心,着眼培养实践能力的科技教育特色;以校园文化为载体,健康向上的体艺特色。

  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办学业绩:2023年9月获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23年12月获深圳教育高质量发展课程改革示范校荣誉称号,2023年11月获深圳市福田区课程改革领航学校荣誉称号,2023年1月获“2022年度十大深圳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校”荣誉称号,2022年校少先队大队荣获广东省少工委颁发的 “红领巾奖章”集体四星章、少先队深圳市工作委员会颁发的“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2022年1月获第七届深圳教育改革创新论坛“体育特色学校”年度奖,2022年6月获评为“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学校”称号及深圳市健康促进学校银奖,2022年6月获“福田区中小学生智力运动会围棋锦标赛”中学组团体一等奖、中学女子组第一名及国际象棋锦标赛中学组团体二等奖。2005年学校通过省一级学校评估,两次荣获“深圳市办学效益奖”,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平台平安暑假专项活动福田实验区示范单位”,福田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连续十五次荣获福田区科技节组织奖;“广东省历史学科示范课组”,校舞蹈队荣获“全国少儿艺术风采大赛”金奖,校合唱团荣获“深圳市少儿花会暨艺术展演”银奖,校管乐团荣获福田区学校管乐比赛金奖,校文学社荣获“全国示范校园文学社团”称号,校模拟联合国团队多次获区级以上奖励。学校荣获市、区“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先进单位”称号,是福田区体育强校,校田径队连续四年荣膺区运会团体总分冠军,2021年再获区运会总分第一名,并取得深圳市运会男子、女子团体前三名的优秀成绩,是深圳市业余体校“中学田径训练基地”和福田区“田径训练基地”。

  学校高度重科技教育,在2023年5月举办的2023亚太机器人世界杯天津国际邀请赛中,我校荣获智能驾驶挑战赛U12组别一等奖、智能搜救挑战赛新秀U12组别一等奖。在2023年8月于重庆举办的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学校重视体育课程建设,在中小学二部开展游泳、曲棍球、攀岩、射箭、武术、围棋等特色体育课程,成果突出,在广东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竞技体育组游泳比赛,我校九(10)班朱昕跃、七(5)班顾轩慈、七(4)班林子涵、七(12)班唐可馨代表深圳参加比赛,不畏强手、顽强拼搏、勇创佳绩,为深圳代表队夺得四枚金牌、三枚银牌和两枚铜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显著,一批优质节目获市、区级艺术汇演重要奖项,每年一度的校园艺术节,精彩纷呈,在全区学校中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为全校学生提供了艺术展示的舞台,取得了丰硕成果。

  学校办学业绩稳居福田区先进学校行列,毕业学生成为高一级学校的抢手生源,过硬的教学质量和优秀的办学业绩赢得了家长的口碑、社会的认可、舆论的高度评价,是福田区办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家长满意的现代化省一级学校。


  王明慧,党委书记,出生于1977年5月,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学历史高级教师,199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曾在深圳市福田中学、红岭中学担任历史教师、班主任,后历任红岭中学团委书记、红岭中学园岭初中部办公室主任、红岭中学高中部办公室主任、借调福田区教育局党群办、红岭中学高中部校长助理(德育)、红岭中学南园部部长、福田区石厦学校副校长、校长。曾获全国现场教学二等奖,省命题比赛一等奖及市区级奖项若干,深圳市五星级义工、福田区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井光明,校长,出生于1982年12月,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学数学高级教师,深圳市优秀教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博士(在读),曾任深圳中学梅香学校副校长。深圳市第二期优秀中学校长培养工程优秀学员,深圳市中学名师培养工程学员,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教练,AMC优秀教练,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学会第二届常务理事,深圳大学信息中心STEM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深圳城市学院教师继续教育授课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数学学科实践导师,福田区十佳督学、福田区中学数学青年教师发展共同体指导专家;曾获第五届全国中小学新媒体技术教学应用课全国一等奖,第十一届全国教育技术论文活动省级二等奖,深圳市初中数学教师命题比赛一等奖,深圳市中学数学教育论文特等奖;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市级课题2项;编著2部。

乘坐公交车:

M102路、73路、303路、M134路、B169路、M113路、M390路、B957,到石厦学校公交站或福田区委公交站

乘坐地铁:

地铁3,7号线,到石厦站下车,C出口。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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