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梅林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梅星路8号
- 所在区: 福田区
- 邮编:518049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小学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83101331
- 联系电话: 0755-8331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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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梅星路8号
梅林小学创办于1949年,与共和国同龄,是广东省一级学校。学校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二村,占地面积15723平方米,建筑面积12184.5平方米,现有教学班44个,在校学生1898人,其中一年级8个班共360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22人,专任教师115人,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22人,大学本科学历89人。学校现拥有省、市骨干教师2人,深圳市教育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2人,深圳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10人,区年度教师1人,区学科教研核心组成员4人,高级教师14人,区级骨干教师22人,区级教坛新秀1人。近4年,学校招聘了27名来自香港中文大学、墨尔本大学、曼彻斯特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大学和“6+1”部属师范院校的优秀毕业生,其中研究生18名,本科生9名。学校以“教育即善举”为立校宣言,信守“六年影响一生”的学校公约,秉承“以人为本,自主发展”的办学理念,倾力打造“自主教育”品牌,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学生发展性评价制度,着力培育学生品德、身心、学习、创新、国际、审美、信息、生活八大素养。开展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读书节、合唱节“校园五大节”活动系列,为学生搭建成长舞台,展示自我,培养自信,发挥潜能。组建合唱团、鼓号队、口风琴乐队、舞蹈队、红领巾广播站、足球俱乐部等学生文化活动社团,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高配创客空间,开设乐高机器人、玩转发明等前沿创课课程,培育富有创客文化和创客精神的团队,助力学子长足发展,多年来,形成了“音乐(快乐口风琴)”、“体育(阳光体育、快乐足球)”两大特色和“少儿粉墨画”、“融合教育”两大亮点。学校先后被授予: 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红旗大队、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深圳市足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深圳市书香校园、深圳阅读特色示范学校、福田区文明单位、福田区中小学课程建设示范(基地)学校、福田区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福田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实验基地学校、福田区DI项目示范学校。2021年,获评第七届深圳教育改革创新大奖之科创教育特色学校(园)年度奖、深圳市馆校结合科技教育基地学校。2022年,获评广东省健康教育促进学校、再次获评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福田区“教师教育先进单位”、党支部获评“学习强国平台先进党组织”,2023年学校获评广东省随班就读示范学校、第九届深圳教育改革创新大奖之体育特色学校(园)年度奖、2023年度深圳教育高质量发展人气奖、福田区红色文化教育基点学校,学校工会获评福田区教育工会先进集体。
胡思宣,男,汉族,1968年9月生,安徽蚌埠人,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广东教育学院物理教育专业毕业,本科学历,中学高级教师。曾任福田区皇岗小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校长,现任梅林小学校长。曾担任深圳市福田区景秀中学教务处主任、福田区教育研究中心德育教研员。曾获得福田区十佳校长、十佳督学,福田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多篇,参与多项校、区级课题研究。2020年12月调任现职,是第四届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兼职成教督学,第四、五、六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兼职督学,深圳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督学工作室成员,深圳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专业委员会理事。
乘坐公交车:1、102路、216路、218路、222路、328路、n12路,到下梅林-公交车站下车; 2、201路、207路、222路、240路、324路、334路、374路、b821路、m312路、高峰专线19路,到梅林一村①-公交车站下车; 3、30路、44路、45路、60路、67路、201路、207路、240路、324路、334路、374路、m312路、n9路、高峰专线19路,到梅林一村-公交车站下车; 4、12路、44路、45路、60路、67路、102路、111路、201路、216路、218路、222路、240路、324路、374路、b613路、m390路、n12路、n9路、高峰专线19路、高峰专线53路、观光购物线,到下梅林市场-公交车站下车;5、12路、44路、45路、60路、102路、111路、b613路、m390路、n9路、高峰专线53路,到下梅林市场②-公交车站下车; 6、102路、216路、222路、n12路,到梅林中学-公交车站下车; 7、30路、44路、45路、60路、67路、201路、207路、218路、222路、240路、324路、334路、m312路、n9路、高峰专线19路,到梅林二村-公交车站下车。 乘坐地铁: 9号线到下梅林站(B1出口)下车。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