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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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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吉龙二村77号

  • 所在区: 福田区
  • 邮编:518048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小学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83863966
  • 联系电话: 0755-83873979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小学始创于1931年,前身为"敬德学校"。学校地处深圳市中心区,北临会展中心,毗邻皇岗口岸与福田口岸。现占地面积16000.8平方米,建筑面积10823平方米。学校曾先后被评为全国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广东省足球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校、深圳市年度体育典范学校、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政府办学效益奖、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深圳市民身边“好学校”、深圳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深圳市家校共育典范学校、福田区德育示范校、福田区公民素养教育示范学校等。

       康黎,女,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小学书记兼校长,中共党员,2021新一轮深圳市教育科研专家,“国培计划”小学数学骨干教师,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主持人,福田区小学数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福田区问题研究所主持人,福田区小学数学兼职教研员、兼职督学,福田区春晖家长学校讲师。曾获福田区优秀园丁、深圳市教育科研工作室优秀成员、深圳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多年专心教育教学研究,曾获全国小学说课比赛一等奖、全国数学教学大赛一等奖,广东省素质教育论文大赛一等奖,2019获全国教博会教学成果特等奖,2020年获得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021年获得深圳市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多次在新疆喀什、江西、东莞、珠海、广西等地进行学术讲座和公开课教学,2018年在“课堂革命·福田表达”全国展示活动中代表小学数学老师上展示课,个人教学公开课连续三年被深圳市电教馆选中录制高清课例推送给全市老师学习观摩,三个精品课例被收录在“学习强国”平台。在各级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前测设问 探究算理 体会方法》两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转载。2018年出版个人专著《1+N的力量--合作学习在小学数学课堂中的实践与思考》,2021年出版个人专著《那些日子我们一起走过——一位名师工作室主持策划的39次教研活动》(本书被名师工作室网即全国首家名师工作室网门户网全书连载),主编了《小学数学游戏化学习》、《中小学课堂“学”与“教”》及《在建筑中遇见最美的数学》三部专业书籍;主持完成省级课题、市级课题、区级课程16项,主持的省级课题《小学数学游戏化学习的课堂实施策略研究》获得优秀等级鉴定,研究成果通过公开课、学术讲座等形式在全国各地进行推广。坚持11年教育公益不间断,是“蓝粉笔”乡村教师培训公益行动的特聘讲师,获得2010-2019十年爱·万里行“蓝粉笔”最美教师,在大型公益慕校平台上开设两个小学数学公益专栏《数学豆豆园》、《小学数学与建筑融合课程》,长期坚持通过视频课、视频微课的方式向有需求的师生做网络公益,个人教育教学事迹在“广东教学·教学研究”报刊上进行宣传。


        乘坐公交车: 1、229路、337路、338路、353路、369路、382路、J1路、k538沙井线、k538松岗线、高峰专线58路,到会展中心南-公交车站下车; 2、229路、337路、338路、353路、369路、382路,到皇岗村北-公交车站下车; 3、k359路,到益田中路-公交车站下车。 乘坐地铁:三号龙岗线,到石厦站下车,A出口。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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