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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文天祥小学(岗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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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文天祥小学(岗厦)

详细地址: 福华路326号文天祥小学(岗厦)

  • 所在区: 福田区
  • 邮编:518026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小学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88362152
  • 联系电话: 0755-88361312-8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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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深圳市福田区文天祥小学(岗厦)创建于1924年,是一所百年老校。地处深圳城市中心腹地,系南宋抗元英雄文天祥的第26代后裔聚集地。福田区文天祥小学和福田区岗厦小学同根民族英雄文天祥之正气,为走联袂办学,集团发展之路,原“深圳市福田区岗厦小学”于2022年5月正式更名为“深圳市福田区文天祥小学(岗厦)”(福编〔2022〕18号)。

文天祥小学(岗厦)现有教学班34个,在校学生1460人;教师90人,其中深圳市人民政府优秀督学1人、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1人、深圳市优秀班主任1人、福田区十佳校长1人、福田区级以上骨干教师24人,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9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9人。

文天祥小学(岗厦)坚持“和谐生长,立德树人”的办学宣言,以“养浩然正气,立君子威风”为校训,以“养正、求真、尚美”为校风,以“千教万教,教人求真”为教风,以“千学万学,学做真人”为学风,把文天祥小学办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的品牌学校。践行“诚实做人,认真做事,弘扬个性,和谐发展”的育人理念和“和而不同真君子”的管理思想,建构“正气铸魂课程、君子涵养课程、梦想飞扬课程”三大课程体系,走“诗书育人,正气君子”的特色办学路径,开展“青少年中华正气宣讲团、诗词大会、正气大舞台、君子才艺秀、正气美术节、各学科周、趣味运动会、STEAM嘉年华、快乐游考”等特色活动,培养“有正气、有梦想、有智慧、有情趣”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文天祥小学(岗厦)先后被评为“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首届全国优秀传承文化艺术学校”“广东省少儿蜡染特色教学与创作实验基地”“深圳市中小学美术书法特色学校”“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实验研究实验学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全国心理辅导特色学校”。

趁新时代的东风,追文丞相的正气,再借诗书礼乐,继往开来。愿怀崇敬先贤之心,抒写赤子之情,在深圳的中心区,谱写“和谐生长,立德树人”的教育新篇章。  


张文强,男,中共党员,福田区人大代表,现任福田区文天祥小学、福田区文天祥小学(岗厦)校长。

张校长,是福田区第一位以竞争上岗方式产生的校长。2001年5月,他以笔试第一名、面试第一名、民意测评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摘取福田区首次校长竞争上岗的桂冠,履职校长。二十年来,张校长一直坚守“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工作需要静心和恒心”的办学宣言,深入贯彻“和谐生长,立德树人”的教育思想,不断践行“诚实做人,认真做事,弘扬个性,和谐发展”的育人理念,不断探索“诗书特色”办学路径,孜孜不倦,成绩斐然。他主持的“好诗天天诵”课程被评为“福田区首届品牌课程”,已在多所兄弟学校推广。

张校长是深圳市人民政府“优秀督学”、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福田区第七届人大代表、福田区“优秀党员”、福田区“十佳校长”。他也是全球汉诗总会副秘书长、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会员、深圳市政协书画院特聘书画家,精通诗词、书法和写作,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文字功底,著有《诗书伴我行》一书。

2021年3月,张校长调任福田区文天祥小学校长;6月,兼任岗厦小学校长,踏上铸造文天祥小学教育品牌的新征程。“趁新时代的东风,传承文丞相的正气,立德树人,点亮文天祥小学教育品牌。”对这个新时代的光荣使命,张校长充满了豪情和干劲。

“丹心照汗青,仰止状元宰相忠贞宰相清风宰相;学苑彰明德,培成正气少年君子少年梦想少年。”如果说,张校长创作的这一对联是他对文天祥小学和岗厦小学办学路径的简单描述,那么《赴任有赋》两诗则充分体现了他铸造文天祥小学教育品牌的深切情怀和美好梦想。

赴任文天祥小学有赋

春雷传喜讯,牛劲助新程。

崇德拜文相,树人写汗青。

黉门培正气,赤子展才情。

礼乐诗书起,宏图日月明。

兼任岗厦小学校长有赋

两厢追梦起牛年,立志凌云种福田。

东苑婆娑西苑翠,新枝茁壮老枝坚。

豪情喜结龙孙伴,健笔堪题君子缘。

一脉渊源同信国,共扬正气谱鸿篇。


地铁1号线岗厦站A出口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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