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福强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13号
- 所在区: 福田区
- 邮编:518000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小学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 83582133
- 联系电话: 0755-83582366
您现在的位置 公共企事业单位 > 学校 >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13号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小学始建于2002年9月,为纪念福田区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区”,同时校园北临福强路而得名。
学校占地面积11190.18平方米,为了满足社区人民对优质学位的需求,2019年1月政府对学校实施二期改扩建工程,学校建筑面积增加到28538.85平方米,拥有STEM综合大楼、地下恒温游泳池、地下运动场、影视英语剧场、中英文图书馆、乐队训练厅、足球场等特色场馆。
学校秉持“福果强根,绿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围绕“三好一有”(阅读好,运动好,习惯好,有特长)培养目标,以英语影视英语APP和语文分级阅读为载体,游泳进课堂,羽毛球进课堂等。
学校先后被授予“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基地实践学校”、“全国未成年人生态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未来教育实验学校”、“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2020年度STEM教育典范学校”。学校党支部被深圳市委授予“深圳市先进党组织”。在2022至2023年度中,学校语文、数学、英语被评为福田区优秀科组、学校工会被深圳市总工会授予深圳市先进职工之家、第八届“深圳教育改革创新论坛”创新大奖、教育创新领跑学校年度奖、校家社协同育人学校年度奖、国际理解教育特色学校、新时代全球胜任力可持续发展优秀指导单位。
菩提花开,识香自来!由于办学质量高、办学效益显著,学校成为社区、家长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心目中的“名校”、“满意的学校”!
柯坚林,福强小学现任校长,现任深圳市福田区第八届人大代表,深圳市优秀党务工作者,曾获广东省骨干校长培养对象、深圳市名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圳市优秀教师、福田优秀园丁、福田区十佳校长、福田区首届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自2016年2月接任福强小学管理后,柯校长秉承一贯理念办学、思想引领的工作思路,在继承传统中创新,提出“福果强根,绿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实施运动好、阅读好、习惯好,有特长的“三好一有”培养目标,大力推行语文和英语分级阅读,积极引进影视英语APP、STEM项目、游泳、羽毛球等进课堂。独具特色的校本课程为学校特色优质品牌的创建奠定了坚实基础,学校校风正、教风严、学风浓,教职员工敬业乐群、心齐气顺,困难时守望相助,成功时共享喜悦。在柯校长抓铁有痕的决心与求真务实的态度的引领下,福强小学师生开创了一个又一个新局面。学校获2017年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教科院授予首批“全国未来教育实验学校”示范学校、2018年度中共深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2018年度福田区委先进基层党组织、2018年度福田区教育系统先进工会、2020年度STEM教育典范学校、2021年深圳市先进党组织、2022年深圳市先进职工之家、深圳市少先队先进学校、2023年教育创新领跑学校(园)年度奖、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24年校家社协同育人学校(园)年度奖等荣誉。
乘坐公交车:
1、4路, 26路, 71路, 80路, 103路, 225路, 317路, 339路, 362路, 367路, 375路, 377路, b685路, b820路, m347路, m362路,到益田村-公交车站下车;
2、26路, 52路, 60路, 375路, 385路, b820路, n9路, 高峰专线20路,到益田市场①-公交车站下车;
3、4路, 26路, 71路, 80路, 103路, 225路, 317路, 339路, 362路, 367路, 375路, 377路, b685路, b820路, m347路, m362路,到妇幼保健院-公交车站下车;
4、26路, 52路, 60路, 375路, 385路, b613路, b820路, n9路, 高峰专线20路, 高峰专线53路,到益田市场-公交车站下车;
乘坐地铁:
三号龙岗线,到益田站下车,A出口。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