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莲花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莲花三村
- 所在区: 福田区
- 邮编:518026
- 学校性质:公办
- 餐食情况:暂无提供餐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福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83205762
- 联系电话: 0755-83205762、0755-8320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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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莲花三村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小学创办于 1993 年,是福田区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优质公办小学,秉持特色办学理念,打造优质教师队伍,构建专属课程体系,育人成果丰硕,斩获各级各类荣誉,办学实力与育人温度兼具。
一、学校基础概况
1.硬件规模:占地面积 9964 平方米,建筑面积 8747 平方米,校园环境雅致、设施完善;设 35 个教学班,在校学生 1567 名。
2.教师队伍:专任教师 93 人,队伍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职称上,中小学高级 10 人、一级 52 人;学历上,博士 1 人、硕士 30 人(硕博占比 33.33%)、本科 55 人。
3.发展平台:搭建多层次教师成长平台,拥有市级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 1 个,区级工作室 / 坊 5 个,校级工作室(坊)21 个。
二、办学理念体系
学校以文化育人、理念领航,各核心理念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形成完整的办学理念体系:
类别 内容
办学愿景 让每一个孩子如莲花般精彩绽放
办学理念 润泽・绽放
教育主张 践行润泽教育
学校使命 发现、赋能并成就每一位师生
核心价值观 以人为本、追求卓越,和而不同、责任担当
校训 心若莲花,精彩绽放
校风 和而不同 润泽共生
教风 以爱润心,以智启慧
学风 乐学善思 知行合一
三、育人体系建设
1.核心育人目标: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莲品少年。
2.特色课程体系:构建以 “润泽课程” 为核心,“莲基课程” 与 “莲彩课程” 双轨并进的课程体系;立足国家课程夯实基础,依托特色课程拓展多元体验,通过 “学科 +” 融合与主题活动化推进,滋养学生品格、心智与才学。
3.莲品少年标准:明确三类核心品质,对应莲花不同部位的特质,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1.洁之品(如莲之根):正直诚信、坚守高洁,胸怀家国、勇担时代责任;
2.挺之心(如莲之茎):坚韧自信、勇于探索,锤炼担当的内在力量与精神品格;
3.秀之才(如莲之叶、花):学有所长、各美其美,兼具包容胸怀与实践创新本领。
四、办学荣誉成果
凭借扎实的办学实力与鲜明的特色,斩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 多层级荣誉,核心代表如下:
1.国家级:全国环保特色学校、全国生态文明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网球特色学校、中国新时代体育美育基地校、中国 STEM 教育实验种子学校等;
2.省级: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红领巾示范学校等;
3.市 / 区级: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深圳市德育示范学校、福田区中小学课程建设示范校等。
五、校长及学校发展规划
1.校长简介:杜丛英担任校长,拥有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深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福田区首届十佳校长等称号;深耕学校管理、文化与课堂教学研究,多篇论文获国省市奖项,主持 / 参与 3 项国家及省级课题。
2.未来发展:继续坚守 “润泽・绽放” 办学理念,深耕育人之路,打造有温度、有质量、有特色的教育,助力每个孩子如莲花般扎根沃土、向阳生长、精彩绽放。
杜丛英担任校长,拥有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深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福田区首届十佳校长等称号;深耕学校管理、文化与课堂教学研究,多篇论文获国省市奖项,主持 / 参与 3 项国家及省级课题。
乘坐地铁:三号龙岗线,到莲花村站下车,B1出口。
乘坐公交车:1、14路、65路、76区间线、313路、357路、379路、391路、b686路、m204路、m223路、m347路、m389路、高峰专线23路,到武警支队-公交车站下车; 2、41路、65路、80路、107路、234路、236路、373路、375路、高峰专线17路,到人才大厦-公交车站下车; 3、10路、25路、25区间线、64路、67路、75路、104路、108路、111路、123路、215路、228路、237路、322路、333路、339路、357路、371路、379路、383路、k105路、m372路、m374路、m383路、m389路,到莲花二村②-公交车站下车;4、14路、34路、54路、54区间线、67路、75路、76区间线、313路、391路、398路、b686路、m204路、m221路、m223路、m347路、高峰专线23路,到莲花中学-公交车站下车; 5、b709路、e18路、m262路,到深业花园-公交车站下车; 6、10路、14路、25路、25区间线、34路、54路、54区间线、64路、65路、108路、111路、123路、215路、228路、237路、322路、371路、383路、398路、k105路、m262路、m372路,到关山月美术馆①-公交车站下车。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