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外国语实验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鹏路45号
- 所在区: 大鹏新区
- 邮编:518120
- 学校性质:公办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 监督电话: 0755-28333623
- 联系电话: 0755-8292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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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鹏路45号
深圳市大鹏外国语实验学校,成立于2026年8月,简称鹏外实验学校,由大鹏新区管委会与百外教育集团合作办学,是一所隶属于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新型公办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62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019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建筑大气,设施一流,配套齐全,品质过硬,充满现代科技感。学校致力于打造深圳示范、湾区知名的样本学校,培养勇担民族复兴大任的国家栋梁。
李俊义,毕业于湖南师大数学系,龙岗区优秀教师,福泉市市管专家,福泉市第五届政协委员,多次被评为福泉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004年进入深圳百合外国语学校,历任班主任、年级组长、德育主任,2021年8月任深圳百合外国语福泉学校校长,任职期间注重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和领导力,围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精细化管理、推进学生生命化教育等方面下功夫,推出英语小班制授课、语文快乐阅读、班级教育小组管理、五大节日+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等特色办学模式,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取得了极为丰硕的办学成果。
龙岗方向、罗湖、龙华方向:乘坐E11路公交车。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减免书杂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减免学杂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本校遵照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按照《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就学暂行办法》执行。
1.资助申请条件:在深圳市公民办学校就读的低收入家庭或残疾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在校有学籍的学生,于开学初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
(2)学校初核。学校审核材料后,报新区教育卫健局教育科。
(3)部门审核。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学校上交的资料,汇总各学校上报的资料表格,填报相关资料表格上报市教育事务和资助中心。
(4)拨付资金。审核学籍无误后,将划管款项到相应资助学生家长的银行账号。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A4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家庭户口本应复印首页及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复印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上,需分别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本。所有原件备查)。
(4)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6874299
5.评优奖励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及学校常规管理细则进行考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