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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中学(集团)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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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中学(集团)初中部

详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二路5号

  • 所在区: 宝安区
  • 邮编:518101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初级中学)
  • 餐食情况:配餐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宝安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7783485
  • 联系电话: 0755-27783485
官方微信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新安中学(集团)初中部创办于1988年,办学历史悠久,育人文化厚实,是新安中学(集团)先进办学理念、管理经验和办学业绩的探索和发源、创新和实践、传承和发扬之地。学校坚持探索德育创新,积极践行体艺特色,学校办学业绩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是宝安区初中教育的一面旗帜。学校历年来获得“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德育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全国书法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校园足球示范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广东省校园篮球推广学校、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深圳市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深圳市女足高水平运动学校、深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宝安区初中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宝安区初中教学管理标兵单位、宝安区初中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宝安区文明校园”等各级各类荣誉300余项。

  初中部地处宝安城区繁华核心地段,交通便利,位置优越。学校总占地面积约3.6万平方米,校园环境舒适宁静、风景优美宜人,各项设备设施均高标准配置,功能场馆齐全,设施设备完善。初中部现有42个教学班,约2100名学生,教职工180余名,教师队伍业务精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

  张爱华,宝安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宝安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宝安区高考先进个人,宝安区兼职督学。多次参与省、市、区级英语优质课大赛并获得一等奖。辅导学生在国家级、省、市、区级比赛获奖达80多人次。主持和参与10余项省、市、区级重点资助和立项课题,公开发表国家级刊物论文多篇,参编专著4本、校本教材多本。

  公交(新安中学站):M235路、M553路。

  地铁:5号线灵芝站A1出口。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资助奖励(国家)

  一、资助申请材料

  在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具有深圳市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式注册学籍的一年级至九年级的在校学生,可向其就读学校(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申请国家及各级政府设立的国家资助项目。

  (一)项目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1.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原则上由户籍地负责资助,我市仅负责在校状态确认,不重复资助;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方可申请:

  (1)孤儿,或者城乡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的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或者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家庭学生,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的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项目名: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享受深圳市社会救助等政策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申请流程

  学生监护人准备证明材料向学校负责资助部门申请,学校负责审核证明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学区办交教育局审核。

  三、资助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二)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三)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其他

  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

  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

  3.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特困供养的材料;

  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

  四、资助联系方式:0755-27783485

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含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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