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有关政策要求,为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全区1-5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区委区政府重点中心工作增支需求情况,编制我区2018年财政综合预算调整草案。
一、全区1-5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综合预算收入情况
1-5月,我区财政综合预算收入127.7亿元,完成预算(304.0亿元,不含转移性收入,下同)的42.0%,同比增长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2亿元,完成预算的45.2%,同比增长11.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9亿元,完成预算的23.7%,同比下降51.1%,主要是本年尚未出让大宗地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亿元。
除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均已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目前,市规土委宝安局正加快推进国有土地出让工作,预计可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财政综合预算支出情况
1-5月,我区财政综合预算支出162.2亿元,完成考核任务517.7亿元的3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6亿元,完成预算(453亿元)的33.0%;政府性基金支出12.6亿元,完成预算(64.7亿元)的19.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7.2%。
二、开展调整预算的理由和依据
(一)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5月份,我区财政支出进度落后序时进度达10.4个百分点,支出进度在全市各区中相对靠后。为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议通过调整预算的方式,调慢补快,将年内无法形成有效支出的预算指标,安排到能尽快形成有效支出的项目上,切实加快我区财政支出进度。
(二)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增支需求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区需开展现代化社区体系建设、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等基层治理和扶持我区产业升级发展工作,相关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资金需求规模大,难以通过临时请款的方式解决资金需求,需要通过调整预算的方式安排相关资金,保障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三)根据全市统一工作安排,做好资金上解工作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省统筹教育资金上解事宜的通知》(深财预〔2018〕34号),深圳市征收的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按30%的比例上缴省级统筹资金。2016年,省一次性统筹深圳2011-2015年教育资金 626,466万元,其中地方教育费附加296,263万元,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教育资金330,203万元,统筹资金已由市财政统一先上解,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市区两级再参照上述两项教育资金收入的分配办法相应分担上解负担。为此,我区需按照市财委的要求安排增加上解支出。
(四)根据市统一部署,做好债务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已经市领导同意的《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分配下达我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请示》(深财预〔2018〕46号),2018年我区新增一般债券限额10亿元,相应发债事宜需纳入调整预算安排使用。
三、调整预算总体情况
本次调整预算增加收入总规模13亿元,增加支出总规模13亿元,调整后,我区财政综合预算收入536.6亿元,支出536.6亿元。本次调整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作调整。一般公共预算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本次一般公共预算调增收入和支出总规模13亿元,调整后,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1亿元,支出471亿元,无结余。
(一)调整资金规模。本次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出可使用财力41.3亿元(增加收入13亿元、节约支出28.3亿元),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1.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0亿元。根据已经市领导同意的《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分配下达我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请示》(深财预〔2018〕46号),2018年我区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0亿元,根据之前向市里申报的项目,安排用于前海湾铁石水源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大空港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两个项目总投资99.6亿元,2018年政府投资计划已从财政资金中安排了15亿元。因此建议将我区2018年安排用于上述两个项目的原有财力10亿元置换出来调整使用(该债务由市财政统一发行,最终金额以市财委发债情况为准)。
2.调增调入资金3亿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规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年度预算调入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的要求,从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8,723万元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000万元,调入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208,723万元,占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7%。
3.调减市投区建结转指标9.2亿元。2017年年底我区根据市投区建项目执行情况在2018年财政预算中安排市投区建结转计划30亿元,年终结算实际结转项目资金规模为20.8亿元,剩余9.2亿元结转指标建议由区财政回收统筹安排到其他重点增支项目。
4.调减部门预算经费指标6.1亿元。为及时盘活结余资金,提高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区财政局于5月组织各街道、各部门清理年内无法支出的部门预算经费指标,并收回区财政统筹使用。经统计,各街道、各部门退回年度预算经费指标6.1亿元。
5.调减街道社区预留经费指标5.0亿元。根据《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宝发〔2018〕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建议调减街道社区预留经费5亿元,统筹安排用于现代化社区治理相关增支项目。
6.调减预备费指标4.0亿元。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5亿元,专门用于自然灾害、突发应急等不可预见性支出,截至目前我区尚未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应急等情况,因此未有动用预备费。建议本次调减4亿元,剩余1亿元备用。
7.调减预留增编增资指标4.0亿元。年初预留增编增资13.8亿元,1-5月支出了2.8亿元,预计全年预留增编增资支出8.5亿元,建议调减4.0亿元。
(二)调增支出安排建议
按照“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原则,调整出可使用财力41.3亿元,除了用于上解支出外,其余可用财力主要用于我区重点产业升级发展和现代化社区体系建设、民生微实事、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等基层治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参股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投资基金10亿元。根据市有关会议决定,我市成立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总规模125亿元,其中,我区出资10亿元。建议根据市有关会议精神,安排10亿元参股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投资基金。
2.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注资8.5亿元。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宝安区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公司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宝府办〔2015〕50号),我区在2015年底成立了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公司,注册资金20亿元,分三年到位,截至目前实际到位11.5亿元,建议再安排注册资金8.5亿元。
3.民生微实事项目经费2.17亿元。根据区委审定印发的《宝安区社区“民生微实事”实施细则》(深宝组〔2018〕9号),第十四条“街道应加大对社区的投入,‘民生微实事’经费平均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200万元”规定,在年初每个社区已经安排25万元经费的基础上,建议按照平均每个社区175万元标准,补充安排各街道2018年“民生微实事”项目经费2.17亿元。
4.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经费1.61亿元。为保障社区治理工作需求,按照平均每个社区安排130万元统筹用于公共食堂和微控中心等社区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购买交通服务,建议安排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经费16,120万元。
5.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福利及公用经费1.35亿元。根据《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宝发〔2018〕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基层治理,建议增加安排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13,537万元。其中:按照区委组织部核定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资等级标准,增加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福利经费8,616万元,按照核定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员额实有人数4,799人、13,000元/人/年的办公经费标准,增加安排各社区日常公用经费4,921万元。
6.人才工作专项资金1.3亿元。《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实施以来,人才吸引效应显著,各类人才补贴申请出现井喷。根据我市对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物、后备级人才及海外A类、B类、C类人才奖励补贴资助额度提高情况,我区追加资助额度相应提高,根据我区人才引进及补贴业务申请速度综合测算结果,建议追加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专项资金1.3亿元用于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7.品质社区项目经费1.14亿元。我区品质社区工程项目从2015年开始实施,截止2017年底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上缴了区财政。由于2018年我区部分街道品质社区项目仍在执行、存在资金需求,建议在预算调整中补充安排11,422万元给相关街道支付工程款。其中:新安街道3,783万元、西乡街道2,976万元、福永街道303万元、沙井街道2,780万元、松岗街道280万元、石岩街道1,300万元。
8.西乡街道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经费7,720万元。根据《市府办关于2018年火灾高风险挂牌督办整治的通知》(深府办函【2018】36号),2018年西乡街道被列为市挂牌高风险区域整治重点单位,为落实市、区相关文件要求,顺利开展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经西乡街道测算,该项整治工作共需专项经费10,080万元,根据该街道工作开展进度及支付进度,建议2018年安排7,720万元,其中:宣传动员培训教育及消防安全评估经费865万元,城中村、工业园区整治经费4,367万元,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伍、消防安全社区建设经费1,875万元,统一建筑信息及办公费用673万元等;2019年安排2,360万元,列入该街道部门预算。
9.安全生产专项经费4,100万元。根据5月9日召开的宝安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为进一步保障各街道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序推进。建议增加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4,100万元。其中:新安街道用电安全动态监控系统经费350万元、专职消防分队营房装修150万;福海街道用电安全动态监控系统经费350万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费300万元;新桥街道用电动态监控系统经费600万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经费500万元;松岗街道用电动态监控系统及工业园、出租屋用电接地补贴400万元;石岩街道用电安全动态监控系统经费900万元、出租屋安全隐患整治500万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50万元。
10.城市维护经费2,900万元。根据现行区、街道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城市维护工作属区级事权,由区财政统一保障相关工作经费。2018年我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城市维护面积增加,项目服务招标价格提高,建议相应增加安排各街道城市维护经费2,900万元。
11.燕罗街道茅洲河周边环境整治及龙舟赛专项经费2,000万元。根据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印发的《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 坚决打好广东碧水攻坚战 宝安区2018年“六五”环境日启动仪式工作方案》,建议安排燕罗街道相关专项经费2,000万元,其中:茅洲河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等730万元,洋涌路及河岸装立面、环境整治工程等430万元,龙舟赛事组织、保障等经费840万元。
12.西乡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1,980万元。根据《市综治委关于确定重点治理街道的通知》(深综治委【2017】15号),2017年度西乡街道被列为市综治委重点治理街道,2018年为强力推进摘帽行动,建议安排综合治理经费1,980万元开展相关工作。其中:技防建设经费419万元,新建路段亮灯工程经费40万元,群防群治经费1,233万元,宣传培训与交通整治经费90万,高树围整治示范片区打造经费198万元等。
13.其他部门预算增支6,804万元(详见附表3)。
(1)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390万元。根据《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办法》(粤司规[2018]1号)规定,宝安区刑事案件全覆盖从2018年4月8日开始启动。建议安排普通程序辩护案件补贴375万元、安排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含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补贴经费14.4万元。
(2)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经费2,603万元。其中: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7〕4543号)文件要求,第二类疫苗取消加成,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次收取25元预防接种服务费(包括接种耗材费),该部分收入属政府非税收入,应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在我区2017年第二类疫苗接种总针次70万(含狂犬和破伤风疫苗)的基础上上浮5%,安排2018年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1,838万元。
——根据《2017年度广东省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区人民医院拟开展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计划对12000人进行初筛,对高危对象进行干预随访,建议安排心血管病筛查经费217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宝安区引入社会工作者加强基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深宝精卫联办[2018]2号),我区计划在街道和区精神卫生中心引入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开展基层患者服务管理,不断提升基层精神卫生服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为我区防范患者肇事肇祸提供有力保障,建议核给购买精神卫生社工经费548.7万元。
(3)区委区府办“宝安第一课”经费2,583万元。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宝安第一课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宝府办函【2018】13号),我区深入社区开展统一的电动车安全、出租屋安全和公共文明教育培训工作,力争用3个月时间培训100万人,该项工作计划从5月中旬开展培训,建议安排2,583万元给“宝安第一课”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区府办)统筹分配给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4)区文体旅游局街道图书馆图书购置经费190万元。根据《宝安区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至2020年,全区公共图书馆纸本图书总藏量达到465万册”,“人均图书藏量不低于1.55册”要求,区图书馆计划给福海街道分馆新增图书6.2万册,建议安排区文体局图书购置及加工费190万元。
(5)松岗街道上年结转项目经费1,038万元。松岗街道部分项目2015年开始执行,截止到2017年底,结转资金作为部门结余按要求上缴区财政,现以上项目2018年仍未执行完毕,建议核给松岗街道结转经费1,038万元开展相关工作。其中:提升环卫绿化管养水平增补资金175万元;双宜小村建设工程经费702万元;路灯地下管线测绘服务经费160万元。
14.增加上解支出12.7亿元。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省统筹教育资金上解事宜的通知》(深财预〔2018〕34 号)相关要求及市区教育资金分配情况,我区应分担上解省统筹教育资金 134,787 万元,剔除掉2017年市区结算时已经上缴的8,089万元,我区还需分担上解126,698万元,为足额保障省统筹教育资金上解支出及其他上解事项,建议增加上解支出12.7亿元。
四、其他事项
各街道办、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负主体责任,确保调整增加的相关项目经费在年内可形成有效支出。单个设备购置(含车辆购置)在50万元(含)以上的单纯设备购置及其他投资规模超过2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报区发改局立项;涉及聘请临聘人员或劳务派遣人员,应报区编办和区人力资源局核定;涉及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事项,应按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程序办理。
附表:
1、宝安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增收节支情况表
2、宝安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增支情况表
3、宝安区2018年预算调整部门预算增支明细表
4、宝安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宝安区财政局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