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质安〔2017〕25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基坑工程单独发包问题的复函》(建市施函[2017]35号),基坑工程(桩基、土方等)属于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将非独立立项的基坑工程单独发包属于肢解发包行为。
自2017年10月16日起,我局不再受理建设单位关于单独发包的基坑工程等分项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之前已发布招标公告或已受理施工许可的工程,仍按原程序和条件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基坑工程单独发包问题的复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