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推进罗湖区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提升湿地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力深圳建成国际一流的滨海湿地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等要求,结合罗湖区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罗湖区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5年)》,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
一、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7月8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uohu/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生态地环科;收件人:吴工;联系电话:0755-82346399;并在信封上注明“湿地保护规划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hstd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湿地保护规划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罗湖区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5年)公示读本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