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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轨道13号线共建综合管廊-石岩段地下建设工程方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5-27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地铁集团在石岩街道进行的轨道13号线共建综合管廊-石岩段设计方案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轨道13号线共建综合管廊-石岩段沿升平路、如意路、田心大道南北方向敷设,起点位于升平路与国泰路交叉口南侧,终点位于田心大道与规划经一路交叉口,全长3.344km。由南向北,在升平路西侧下穿A707-0109宗地,采用明挖法施工;在如意路东侧下穿A711-0824、A711-0757宗地,采用顶管法施工;在如意路东侧下穿A711-0031、A703-0082、A718-0039宗地,采用明挖法施工;在田心大道东侧下穿A718-0436宗地,采用明挖法施工。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6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宣传区。 

  2.项目现场

  地址1:深圳市宝安区宝石东路259号石岩地铁站A口北侧附近;

  地址2:深圳市宝安区如意路66号附近;

  地址3:深圳市宝安区罗租工业大道6号附近;

  地址4:深圳市宝安区田心大道49号对面。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27809322;请在信封上注明“轨道13号线共建综合管廊-石岩段地下建设工程方案的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bagljggxm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轨道13号线共建综合管廊-石岩段地下建设工程方案的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轨道13号线共建综合管廊-石岩段下穿A707-0109、A711-0824、A711-0757、A711-0031、A703-0082、A718-0039、A718-0436宗地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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