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籽公园(宗地号:A625-0073)位于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公明南环大道与金安路交汇处东北角。现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向我局申请办理该项目游憩与服务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石榴籽公园前身为尖岗湖公园,本次申请内容涉及原尖岗湖公园文化活动室一层室内空间改造及二层新增环廊,详见附件屋顶总平面图。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公明南环大道与金安路交汇处东北角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3室;收件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27400266;并在信封上注明“石榴籽公园游憩与服务建筑屋顶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jg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石榴籽公园游憩与服务建筑屋顶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9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