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前海石公园桂湾段服务建筑(一期)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前海石公园桂湾段服务建筑位于前海石公园桂湾段范围内,宗地号T201-0223。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深前海地划拨字2024-Q018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02024YG0010437号),该宗地土地面积49682.9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新建规定建筑面积10361平方米,包含地上7295平方米、地下3066平方米,功能为公园管理、服务、游憩等设施。建筑覆盖率≤30%,建筑高度限高24米。机动车泊位数450辆。为支持公园服务建筑尽早投入使用、更好服务市民,前海石公园桂湾段服务建筑分期开发建设,本次为一期报建。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一)规划指标
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7295平方米调整为3116平方米,功能为公园管理、服务、游憩等设施,取消地下规定建筑面积。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6803平方米调整为3874平方米,其中架空公共空间由6638平方米调整为3669平方米,取消架空绿化休闲165平方米,新增变配电房205平方米。
(二)总平面图
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增加分期示意,更新景观底图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5年8月22日—2025年9月4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前海石公园桂湾段服务建筑(一期)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9月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