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局于前期开展了优秀作品征集,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至8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信函方式书面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并提供具体事实。凡不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不提供具体事实的,一律不予受理),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5-88125719;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69室。
附件:1.学校心理主题活动评审结果
2.心理课教学设计评审结果
3.学生心理主题摄影评审结果
深圳市教育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