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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工业区改造项目(二期)用地范围微调(草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3-10-17 22: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宝安区石岩官田工业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已于2010年10月14日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2010年第3次会议审批通过,目前,项目改造实施主体深圳市源益达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宝安管理局办理用地报审手续。由于原更新单元范围划定及更新单元规划编制中存在技术误差,我局拟对项目二期用地范围进行优化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优化调整内容予以公开展示。

  一、项目概况和调整事项

  宝安区石岩官田工业区改造项目位于石岩街道宝石东路与羊台山路交汇处,该项目为宝安龙岗两区2004年10月28日以前自行开展的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之一,并已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实施计划。项目总拆除用地面积为10360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74998平方米,分三期实施。本次报审范围为项目二期01-01、01-02地块建设用地。

  1、由于项目二期拆除范围东侧存在弧段,为做好后期土地移交工作,宝安管理局拟对弧段进行修正,将拆除范围东侧弧段调整为与一期建设用地范围线重合,拆除范围用地面积较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增加5.23平方米。

  2、由于项目二期拆除范围及建设范围与现状新风路(规划顺达路)东侧的现状建筑物部分重叠,我局拟对二期拆除范围及建设用地范围进行调整,扣除二期拆除范围、建设用地范围与现状新风路东侧建筑物重叠部分。

  调整后,二期拆除范围面积由原来66425.97平方米调整为66311.95平方米(减少114.02平方米);建设范围由原来45644.5平方米调整为45405.1平方米(减少239.4平方米),其中01-01地块由原来17547.41平方米调整为17443.90平方米(减少103.51平方米),01-02地块由原来28097.12平方米调整为27961.23平方米(减少135.89平方米)。

  原批准建筑规模不变,维持176185平方米不变(其中01-01地块68915平方米,01-02地块107270平方米),地块容积率由原来3.86被动提高至3.88,其中01-01地块由3.93被动提高至3.95,01-02地块由3.82被动提高至3.84。

  具体调整情况见下表(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调整事项

原规划批准用地面积(平方米)

拟调整后用地面积(平方米)

拟调整幅度(平方米)

原规划指标维持不变,地块容积率被动提高

二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66425.97

66311.95

减少114.02

-

二期建设范围用地面积

45644.5

45405.1

减少239.4

维持建筑规模176185平方米不变,容积率由3.86被动提高至3.88

其中

1-01地块

17547.41

17443.9

减少103.51

维持建筑规模68915平方米不变,容积率由3.93被动提高至3.95

1-02地块

28097.12

27961.23

减少135.89

维持建筑规模107270平方米不变,容积率由3.82被动提高至3.84

  二、公示地点: 

  1.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地址:石岩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2.宝安区石岩官田工业区改造项目现场

  地址:石岩街道宝石东路与羊台山路交汇处

  3.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工作站

  地址:源益达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一楼

  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宝安区宝城30区前进一路293号

  5.网址: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2013年10月17日至2013年10月23日)。

  四、意见反馈

  1.对该调整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至日期为2013年10月2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5.请将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地址:宝安区宝城30区前进一路293号7楼708室;电话:0755-27812412,传真:0755-27812582,联系人:郭工。

  五、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调整方案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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