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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6年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的通知》(深食药〔2016〕4号),11月21日-11月25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监测猪肉产品样品28份,全部样品合格;监测蔬菜样品62份,2份样品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抽样点位于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新围第三工业区B2栋新庄综合市场F5号档和坪山区石井社区坪葵路10号一层石井市场1号档。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