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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6年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的通知》(深食药〔2016〕4号),11月28日-12月2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监测猪肉产品样品15份,全部样品合格;监测蔬菜样品16份,2份样品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抽样点位于宝安区民治街道民治大道民治农贸市场123号档和坪山区国泰路1号坪山综合市场1号档。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