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2日-12月16日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猪肉和蔬菜例行监测结果(第三十三期)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17-02-20 14:0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6年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的通知》(深食药〔2016〕4号),12月12日-12月16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监测猪肉产品样品40份,不合格样品1份,不合格样品抽样点位于龙岗区大鹏街道大鹏市场24号档;监测蔬菜样品87份,3份样品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抽样点位于宝安区西乡前进路沃尔玛西乡店、大鹏新区大鹏市场80号档和龙华区民治街道东二市场蔬菜32号档。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2月20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