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7年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的通知》(深食药〔2016〕264号),2017年2月20日-2月24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监测猪肉产品样品59份,不合格样品1份,不合格样品抽样地点位于坪山区坪山街道坪山综合市场53号档;监测蔬菜样品80份,不合格样品6份,不合格样品抽样点位于罗湖区东晓路东晓肉菜市场09-11号档、坪山区坪山江岭社区江岭市场B01、新又多超市有限公司坑梓店、龙华区观澜街道泗黎路黎光市场1号档、坪山区坪山综合市场和坪山区石井街道横塘路田地蔬菜基地发展公司深潮菜场等场所。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