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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7年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的通知》(深食药〔2016〕264号),2017年3月6日-3月10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监测猪肉产品样品38份,样品全部合格;监测蔬菜样品79份,不合格样品4份,不合格样品抽样点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沃尔玛(深圳)百货新沙路分店、龙岗区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双龙天虹商场、罗湖区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国贸天虹商场等场所。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