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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7年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的通知》(深食药〔2016〕264号),2017年3月13日-3月17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监测猪肉产品样品48份,样品全部合格;监测蔬菜53品份,不合格样品3份,不合格样品抽样点位于坪山区石井社区石井市场5号档、光明新区公明街道红星社区市大和市场1号档、南山区蛇口近海路后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B5号等场所。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5月8日